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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15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02-04-0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英九

    紀錄

    蔡娟娟

    出席


    歐晉德 白秀雄 陳裕璋

    列席

    蔡茂岳 陳慶安 游進忠

    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一年四月二日第一一五七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教育局報告:為訂定「臺北市教育國際交流白皮書」案,報請公     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目前辦理國際交流活動之成效不易彰顯,請教育局積極研議擴 大與其他國家交換學生之規模等相關具體措施,並與國際事務 委員會及其他府外較具經驗的機構廣泛交換意見,加強推動。 另對本府相關承辦人員之國際知識、訓練及經驗等亦請加強 辦理。 五、環保局報告:本市列管廁所清潔維護情形九十一年一、二月檢查 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本案已具一定成效,請相關機關對於硬體設施的改善及管 理維護機制的改進應持續加強辦理。對於部分室內人潮較 多,且使用時段集中的地點,請環保局研究妥善的管理方 式,以供相關機關參考。另請各有關機關督促公廁清理時 應注意使用人的隱私問題。   (三)另有市民反映餐館的排煙污染問題,亦請環保局加強稽查 。 六、環保局報告:檢陳九十一年三月份本市垃圾處理及回收數量統計 資料及垃圾費隨袋徵收實施前後垃圾量及回收量統計分析結 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環保局觀察一段時間後分析垃圾量及 回收量增減之原因。 七、研考會報告:為本府「九十年度服務品質獎考評」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 二)對於評定成績較低之機關請加強改進。 八、建設局報告:為「臺北市加強山坡地安全管理方案」九十年第 三、四季推動執行情形(含取締山坡地濫墾績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坡地雨量監測網的建立係蒐集防災相關數據最重要的環節, 請建設局儘速就原有八座雨量站先行更新,並儘速依計畫增 設所規劃之七座雨量站,具體改善措施請提報下次會議。     貳、臨時報告事項 一、文化局報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二00二「春天由臺北出發」系 列活動,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請各機關首長踴躍參與,並鼓勵同仁攜眷 參加。 二、社會局報告:有關九十一年清明節免費掃墓公車辦理情形檢討,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併指示事項辦理。 三、教育局報告:「二00二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籌備辦理情形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民政局、文化局、環保局、交通局、消防  局、警察局等相關機關全力配合。   (二)請教育局積極聯繫其他機關,擴增參賽隊伍;並請安排雙 語解說。 (三)另請教育局研議於河岸安排與節慶相關之競賽活動,以吸 引更多的人潮。 四、研考會報告:「臺北市各行政區納莉颱風災後坍方(土石流)復 舊執行情形」尚需釐清「處理單位」二十四處坍方地點協調 結果,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並請相關機關儘速辦理。 五、教育局報告:研編臺北市市民健身操乙種,擬請同意普及推廣, 以增進市民健康體適能,打造健康城市,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參、討論事項 一、民政局提:擬修正「臺北市各區辦理調解業務實施要點」,謹 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二、消防局提:為臺北市政府災害防救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謹 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肆、臨時討論事項 研考會提:修正「臺北市政府納莉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設置辦 法」,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

    決議事項


    伍、指示事項 一、為因應今年普遍旱象,日前本府推動節約用水的相關措施已有初 步成果;但夏季枯水期即將到來,且翡翠水庫水位也已逼近運轉 規線下限,請新聞處、自來水事業處及翡翠水庫管理局等相關機 關首長於會後記者會說明本市節約用水的成果及未來自來水供應 狀況,並就翡翠水庫水位逼近運轉規線下限提出警告,以呼籲市 民繼續積極配合節約用水,度過缺水難關。 二、近來外界質疑本市調整里鄰行政區域具有政治考量,其實本市進 行里鄰行政區域調整主因,乃在於本市人口雖然下降,但區域間 的流動頻繁,以致形成各里間人口差距極大,導致各里行政資源 分配嚴重不公平。而本市里鄰行政區域已有十二年未曾調整,如 再拖四年將導致更嚴重的資源分配不公的情形發生。本府出發點 非常單純,從整個審議過程來看,也並沒有圖利特定政黨或個人 ,純粹僅是將里鄰行政區域調整為更合理、更公平。由於今年是 選舉年,各項措施難免被賦予政治意涵,但不能因為外界以有色 眼光看待,就不敢勇於任事。本府推動本案,雖然過程艱辛,最 後仍獲得臺北市議會多數議員的支持,並通過本案,相關承辦同 仁之辛勞值得肯定。爾後民政局舉辦本案說明會時,應以誠懇、 坦率的態度與市民溝通,廣泛聽取意見,並彙整相關資料訂定調 整方案,於五月下旬提報市政會議,再送臺北市議會審議。 三、部分媒體反映今年掃墓專車不盡理想,引發民怨乙節,由於掃墓 專車是服務市民的措施,希不因技術瑕疵而影響各界的看法,下 年度請社會局、交通局及民政局加強溝通及聯繫,以改善缺失。   至於「網路掃墓」的構想,與我國的祭祖觀念尚有一段差距,是 否可行,仍待研議,請民政局評估試辦。 四、關於媒體報導本市搖頭丸問題嚴重乙節,請警察局研妥有效策略 ,以杜絕來源。至部分議員提出本市存有十大搖頭店乙節,應虛 心檢討,並請警察局、消防局、商管處、建管處、環保局、稅捐 處及衛生局等相關機關加強聯合稽查取締。

    散會

    十時四十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