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九十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一一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四、研考會報告:提報「市長信箱」電子信件九十年第一季(90年1
月至3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研考會報告:提報本府九十年度施政計畫選項列管計畫九十年
三至四月份執行進度,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十二號公園的興建是指標性工程,請新工處全力以赴,趕
上進度。
(三)復興北路穿越松山機場地下道工程拖延太久,今年若再不
動工,實在愧對市民,本案是一個很好的教訓,以後若有
類此案件,不要太遷就,也不能隨便承諾,否則工程落後
的責任我們承擔以外,真正受害的還是市民,研考會可將
本案列為反面教材,並做成案例檢討,避免再犯。
貳、討論事項
一、勞工局、法規會提:為廢止「臺北市勞工職業災害訴頌補助實
施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建設局、法規會提:為訂定「臺北市政府工程承裝業行政委任
辦法」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依擬辦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