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八十九年八月十五日第一○七五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修正確定;修正之點:丙、指示事項二「日前本
市中山區發生幫派械鬥槍擊事件,非旦引起各界嚴重關
切,…」中的「旦」修正為「但」。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
(一)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二)請交工處仔細觀察萬板大橋周邊之交通狀況,並力求改
善。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請各位首長自行參閱。
四、稅捐處報告: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八十九年七月份稅收概況及
八月份重要工作報告,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五、工務局報告:提報八十九年七月份各類違建查報拆除處理情
形及各類執照處理時間等資料,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六、民政局報告:本市各區公所八十九年七月份改善市容查報、
追蹤列管案件及八月份重點查報逾期案件清查情形,報
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案內逾期三個月以上未處理之案件,請相關單位積極配
合辦理,並請民政局持續追蹤管考。
七、主計處報告:檢陳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本市地方總
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特別預算及本府各機關接受中央
各部會補助款截至八十九年七月底執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除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外,並請研考會特別
追蹤列管。
(二)預算執行率偏低之機關,請相關首長列為專案確實檢討
,並請秘書長、二位副秘書長就執行率特別落後之機關
,專案加強控管。
八、主計處報告:提報本府八十九年七月份推動資訊業務具體工
作項目成果,請 鑒核。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提升市民三小時上網訓練參訓之總人次,請資訊中心
及資訊推動委員會審慎研議具體可行作法加強辦理,並
請教育局協辦。
九、研考會報告:有關「臺北市豪雨積水改善工程(工作)執行情
形」,報請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並請相關機關依建議事項積極辦理。
(二)值此颱風季節,凡未如期完成及超過期限之積水改善工
程,請養工處研擬緊急應變措施加強防護。
十、研考會報告:「市長與民有約」列管案件辦理情形(八十九
年第二季),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對應限期完成之案例,請各位首長重
視並督促所屬同仁依預定期限答復當事人,亦請研考會
繼續追蹤列管。
乙、討論事項
一、財政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使用牌照稅徵收細則」
為「臺北市使用牌照稅徵收自治條例」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本案第十條「…繳銷、報廢等異動資料,按
旬通報稅捐處。」修正為「…繳銷、報廢等異動資料通
報稅捐處。」
二、人事處提:本府教育局擬修正﹁臺北市立圖書館組織規程﹂
暨編制表(草案)乙 案,提請 討論。
決議:修正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本組織規程修正條文對照表第三條「本館設下列
各組、室,分別掌理各有關事項:」及同條第七款「…
及其他不屬於各組、室事項。」中的「組」均修正為「
課」。
三、捷運工程局提:有關捷運系統內湖線經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多
數民眾可接受原行政院核定案,擬將該結果提報 議會
,並請 議會同意以行政院核定之路線、系統興建乙案
,提請 審議。
決議:
(一)通過,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二)本案相關規劃設計及採行BOT之可能性,請捷運局一併
探討,並及早擬訂相關說帖因應。
四、民政局提:為修正「臺北市區公所及里鄰長證明事項表」為
「臺北市里鄰長(里辦公處)出具證明作業要點」乙案,謹
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以府函頒布,八十九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