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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009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1999-05-04 00:00:00.000

    開會地點

    本府十二樓簡報室

    主席

    馬 市 長

    紀錄

    王 志 達

    出席


    歐 晉 德 白 秀 雄 陳 裕 璋   廖 正 井     李 博 文 劉 寶 貴 謝 維 采 廖 鯉 楊 至 雄 王 月 鏡請假 夏 漢 容 劉 盈 柯 潘 宗 正   蔡 信 義 張 雅 麗請假 林 正 修 李 述 德 李 錫 津 黃 榮 峰 李 鴻 基 曹 壽 民 謝 秀 芬 鄭 村 棋 王 進 旺 葉 金 川 沈 世 宏 陳 威 仁 林 陵 三 郭 瑞 華 張 博 卿 宋 清 泉 郭 瑤 琪 吳 慧 美 黃 雲 生 石 素 梅 沈 昆 興 溫 新 琳 吳 秀 光 邱 聰 智 張 明 珠 孔 文 吉 蔡 輝 昇 顧 燕 翎 陳 椿 亮

    列席

    蔡 茂 岳 沈 永 華代

    甲、報告事項 一報告本府第一00八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二議案暨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表。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三新聞處報告:一週重要輿情摘要報告。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為保障原住民工作權,本府已通過進用相關規定,期各有關    機關能儘速完成配套措施,如勞工局辦理職業訓練等,以落    實本府保障原住民工作權之政策。 四交通局報告:本市聯營公車經營環境之檢討與改善乙案,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另對教育局李局長所提公車駕駛可不定期舉辦休    閒活動以紓解緊繃身心及勞工局鄭局長所提健全司機工會之    建議,請交通局參酌。  (二)近來各界對於公車服務品質極為關切,交通局能針對提升公    車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與聯營公車業者座談研擬多項改善作    法,值得肯定,但也請務必落實改善作為,減少交通事故;    另亦請交通局和勞工局多與公車司機接觸,以瞭解其想法及    適時解決其困難,進而防止人為事故發生,而面對每一件交    通事故,相關機關均應依個案特性進行檢討、分析,提出預    防之道,對糾紛處理過程也應儘快公布,以免以訛傳訛,造    成澄清上的困難。 五新聞處報告:本府「市政資料館」展區展示資料更新及公共安全    維護暨本處辦理「市政建設參觀活動」情形兩案,報請 公    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新聞處參酌民政局林局長所提有關市政資料館空間利用及    展示方式可再求活潑之建議,一併研議改進。 六研考會報告:市政會議 市長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交通局等與民眾接觸較為頻繁    之機關務必加強為民服務品質,對市民不滿意之意見,請相    關機關一定要重視並積極研究改善,亦請研考會針對各為民    服務機關為民服務狀況進行全面調查,並提會報告,以展現    本府銳意革新之決心。    乙、臨時報告事項 新聞處報告:有關出版法廢止後本市對違法出版品查察取締方案,   報請 公鑒。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丙、討論事項 一建設局提:為修正「台北市建國假日玉石展售場輔導暫行要點」    延長施行期間一年乙案,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附帶指示:建國假日玉石展售場未來之規劃,請勞工局、建設局    、發展局等相關機關會商,於半年內提出統一的管理制度,    並運用現有行政資源,和當地攤商溝通,以加速整合當地販    售秩序。 二交通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旅館業管理規則」為「臺北    市旅館業管理自治條例」乙案,謹提請 審議。  決議:修正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修正之點:本案修正條文第二條第二項第五款「…鍋爐安全檢查    、操作人員之訓練管理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之檢查。    」修正為「…鍋爐安全檢查、操作人員之訓練管理、勞動條    件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之檢查。」;第二十條第一項    第二款「旅館業之經營、管理、服務方式、營業衛生、勞工    安全等事項,…。」修正為「旅館業之經營、管理、服務方    式、營業衛生、勞動條件、勞工安全衛生等事項,…。」。 三社會局、法規會提:為修正「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辦    法」為「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出)院自治條例」乙案,    謹再提請 審議。  決議:通過;並函請臺北市議會審議。 四研考會提:為修正「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答復議會議員書面質    詢作業注意事項」乙案,謹提請 討論。  決議:通過;並依擬辦意見辦理。

    決議事項


    一有關設立色情專區及電動玩具專區可行性之問題,未來仍須面對  ,不可視而不見,到底是要禁?要導?抑或導禁兼施?均必須有  一縝密且具前瞻性之規劃,請白副市長召集相關局處會及專家學  者組成公正客觀之專案小組研議,彙整各方意見,作為未來決策  參考,但此一思考方向並非意味本府將開放色情行業,請相關機  關適時向各界說明。 二日前社子島攤位拆除工作極為順利,已為未來停車場之興建做好  準備,在此要特別感謝當地攤商及居民的合作。「展現魄力,未  必要付出重大之社會成本,完美的溝通協調,更是成熟之現代化  政府必備條件」,請交通局停管處、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將本案處  理過程作為範例,供各機關參考,亦希各機關皆能以此為師,做  好與民眾良好溝通管道,以利市政工作推展。 三本府各機關之施政成果統計數字有再加強必要,請主計處每月綜  計如交通、消防、治安等與民眾生活關係較密切的項目,提供各  機關及各界參考,且數字務必確實,並說明數字取得方式及選用  原因,以建立公信力,此一統計數字並可上網供外界查詢。 四本府提供市議會之答詢稿,請各承辦單位務必針對問題實問實答  ,要言不煩。 五在本府國際事務委員會未正式運作前,請各相關機關研究印製英  文宣導資料,以協助居住本市之外僑瞭解本府之重大施政措施及  各項公共設施,俾增進其生活的便利性,進而提升臺北市之國際  形象。 六為因應臺北國際化腳步,請發展局、財政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於  國際會議中心步行距離內之適當地點規劃大型觀光商務旅館,以  吸引大型國際會議在臺北舉辦,以符建設臺北市為世界級首都之  目標。 七請法規會於地方制度法研議修正時,主動建議中央,於自治條例  中增列行政機關得為斷水斷電之行政處分,以利公權力之執行。

    散會

    十時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