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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17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0-11-17 09:00:00

    開會地點

    市府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王冠蘋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公假)、蕭伶伃、謝明珠、林有志、謝慧娟、陳世浩、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周榆修、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

    列席

    陳智菡、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頒發警察局陳局長嘉昌、松山區公所薛區長秋火及士林區公所江區長慶輝首長政績紀念章。
    (二)表揚109年6至8月即時獎勵有具體績效或重大貢獻之獲獎團體(隊)或員工。
    二、獻獎
    本府109年度「地政業務」榮獲內政部督導考評直轄市組第1名。
    主席致詞:今日頒發警察局陳局長服務滿3年及松山區公所薛區長、士林區公所江區長服務滿6年首長政績紀念章;另頒發109年6至8月即時獎勵,其中民政局實屬難得,108年度獲內政部評核為直轄市組第1名且為全國首次滿分,全年均無缺失,尚有地政業務榮獲內政部督導考評直轄市組第1名來呈獻獎座,得獎即是榮耀,再次感謝獲獎同仁於工作崗位的努力與奉獻,謝謝大家。 
    貳、宣讀本府109年11月10日第211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女性權益保障辦法」部分條文案。(社會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二小段214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增加其他長期投資-「延平北路警察宿舍基地公辦都市更新案」增編新建工程採購經費及調整實施年期案。(都發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案址內因有民間參與都更住戶,本次辦理增編預算及調整實施年期,於議會審議通過後,應盡全力與私地主妥善溝通,兼顧地主權益及公辦都更案行政效率。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財政局陳局長補充說明:信義區公所現址設定地上權案原預計111年底點交土地,前與都發局討論提前點交土地設定地上權之可能性。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廣慈博愛園區整體開發計畫」請務必掌握工程進度,市政總質詢期間已有議員關切,因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亦位於信義區行政中心大樓,屆時須一併隨同信義區公所搬遷,為不影響2022選務工作,請相關機關妥處。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口頭報告:110年度總預算案預計這兩週內應可付委,各局處對於重大或爭議性較高預算科目,請儘早和有意見的議員溝通說明,以利審議;如有需府級協助,亦請及早提出,以為研議因應。
    彭副市長補充說明:市長上任迄今,道路挖掘次數已透過各單位整合挖掘,統一大幅縮減道路挖掘件數。
    黃副市長補充說明:本市110年度總預算案,尚未交付委員會審查,議會開議前曾與議長商議,本府提早於7月函送總預算案,希議會於預算會期提早開議,以利110年度總預算案能於11月底前完成審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次市政總質詢議員質詢各項議題,各局處應審慎思考,妥善處理,不可敷衍應付。
    (三)關於道路及人行道檢測方式,應有系統性規劃,如規劃以30年為一修繕年期,並評估本府預算是否足敷支應等議題。至於路面挖掘情形,雖較以往改善,仍有精進空間。
    (四)市政規劃應該有長期計畫,本府施政要建立10~15年計畫,請交通局妥研自行車路網10年計畫;EOD15年計畫由簡副秘負責;另環狀線將設置21個捷運站,TOD計畫由李副秘書長負責,惟每站需有小PM,周邊進行小型都市規劃,其規劃內容應與民眾溝通。
    (五)今年「臺北燈節」採用兩展區的創新作法,卻導致人潮無法聚攏,明年業擇定於萬華舉辦,務必不再重蹈覆轍。
    (六)「白晝之夜」參與人數逐年增加,明年度規劃於北投舉行,設展範圍應謹慎考量,要有適當規模,至少應容納40萬人一同參加。
    (七)本人希本市總預算案於11月底完成審議,守法是一種文化,預算會期可提早審議,俾利下年度預算執行。
    三、「109臺北市教育博覽會-我在學、我斜槓Embrace our future」辦理成果。(教育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次活動反應熱烈,頗受好評,請教育局規劃每年呈現不同特色主題及展區,提供豐富多元活動成果,擴大參與效益。
    四、2020繽紛耶誕玩台北。(產業局)
    秘書長補充說明:本府每年都會舉辦許多鼓勵市民參與的活動,但大部分卻是由機關單打獨鬥自行宣傳,導致活動曝光效果分散;本人已在主任秘書會報要求各機關的活動都應將「台北通」視為行銷通路之一,使其成為各機關活動資訊的重要載體,讓市民只要透過「台北通」即可掌握市府所有大小活動訊息。
    資訊局呂局長補充說明:目前正在整合本府各局處活動SOP,使其運用於「台北通」,成為本府與民眾之間主要通路管道,亦為日後市政宣傳與推廣的重要工具。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規劃辦理各式活動時,行銷宣傳應聚焦,本案可主打信義商圈,以深化大眾對活動之印象,並透過SOP,整合電子支付、環保政策等,優化活動行銷效益。
    (三)本府所有繳費項目必須均能使用悠遊付,資訊局已協助各局處完成介接API,請秘書長協助督導悠遊卡公司務必配合本府政策辦理。

     

    散會

    2020-11-17 1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