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區內溝溪生態展示館前廣場及出入口通道工程98年一併徵收
原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
核准徵收文號
內政部98年6月22日台內地字第0980117676號
計畫範圍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四小段290地號土地,面積0.00018公頃。
計畫進度
本案為一併徵收案件,無需施工。
公告徵收文號
臺北市政府98年6月30日府地用字第09803160400號
需用土地人
臺北市政府
用地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收土地之詳細區域及應補償費額
詳如附件下載「徵收公告」及「徵收公告清冊」。
工程進度
無需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