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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湖區內溝溪生態展示館前廣場及出入口通道工程98年一併徵收

    原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

    核准徵收文號

    內政部98年6月22日台內地字第0980117676號

    計畫範圍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段四小段290地號土地,面積0.00018公頃。

    計畫進度

    本案為一併徵收案件,無需施工。

    公告徵收文號

    臺北市政府98年6月30日府地用字第09803160400號

    需用土地人

    臺北市政府

    用地機關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徵收土地之詳細區域及應補償費額

    詳如附件下載「徵收公告」及「徵收公告清冊」。

    工程進度

    無需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