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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分期繳納罰鍰,應如何辦理?

    一、接到裁處書後,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分期繳納違反環保法令罰鍰案件處理原則」申請辦理,可上網至本府網頁現行法規查詢、下載相關規定及申請書或電話洽02-25923600轉234由專人回答。

    二、核准分期繳納罰鍰金額之期間(每期為1個月)
    (一)罰鍰金額未滿6萬元者,得分2至4期繳納,每期繳納金額不得低於600元。
    (二)罰鍰金額6萬元以上,未滿10萬元者,得分2至6期繳納。 
    (三)罰鍰金額10萬元以上者,得分2至8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