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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是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有償移轉時,為原所有權人。
      指移轉時,土地所有權人取得相當之代價。例如:買賣、交換、政府照價收買。
    二、土地為無償移轉時,為取得所有權人。
      指移轉時,取得所有權人並未付出代價。例如:贈與或遺贈。
    三、土地設定典權時,為出典人。
      根據稅法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出典人須預繳土地增值稅。待回贖時,再要求無息退還原繳稅款。
    四、信託土地有償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為受託人。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35條第 1 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
    五、信託土地歸屬於委託人以外之人時,為歸屬權利人。
      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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