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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辦理祭祀公業、神明會之土地清理?

    祭祀公業土地清理依照97年7月1日施行之祭祀公業條例規定,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另神明會土地清理經本府於97年5月28日公告委任本市各區公所受理。請逕洽祭祀公業、神明會土地所在之各區公所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