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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何時發放?

    每學年上學期自9月開始發放,每學年下學期自3月開始發放原則在每個月的8日發放。(若8日遇假日,則提前至最接近8日之上班日)  

    低收入戶18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需每學期註冊後檢附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次;每學年上學期補助發放期間為7月至12月,每學年下學期補助發放期間為1月至6月。


    如有疑問請洽臺北市政府社會救助科:

    電話1999分機1611-1613(外縣市請撥02-2720889分機1611-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