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體育活動【申請經費補助】問答集

    Q1:申請本局體育活動經費補助之條件?

    A1:依法核准成立之全國及臺北市民間體育團體,活動地點位於本市者,方得申請補助。


    Q2:體育活動申請經費補助之期限及應送件之資料?

    A2:各團體辦理體育活動之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者,應於前一年度十一月三十日以前提出申請;活動起始日為當年度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者,應於當年度五月三十一日以前提出申請(系統連結: https://grant.tms.gov.tw/)。

    例如:4/1開始的活動,應於11/30前提送申請資料。


    Q3:體育活動申請經費補助之額度及限制?

    A3:各體育團體申請競賽活動、研習與訓練活動、育樂活動之補助,每年各以二次為限。每次補助金額不得逾活動總經費二分之一,且不得逾下列各款規定金額:國際性體育活動一百萬元;全國性體育活動五十萬元;全市性體育活動十五萬元;本市單區性體育活動十萬元;研習與訓練活動、育樂或其他活動5萬元

    (參考連結: https://sports.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7C9A2195D46E1A9&sms=78D644F2755ACCAA&s=86D13BCDEC3CA7A1)。


    Q4:如何查詢經費補助之核定結果?

    A4:除個別發文通知外,臺北市體育團體及全國性體育團體活動將公告於本局官網「公告資訊>體育活動補助」資訊中。


    Q5:申請經費補助及核銷該至何處作業?

    A5:申請及核銷請逕至本局獎補助金申請管理系統作業

    (系統連結: https://grant.tms.gov.tw/)。


    Q6:請問經費審查之審核標準為何?

    A6:依據111年本局修訂之「臺北市政府體育局補助運動賽事及活動經費審查表」審查,並聘請外部專家學者協助本局活動經費審查。

    (參考連結: https://sports.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77C9A2195D46E1A9&sms=78D644F2755ACCAA&s=86D13BCDEC3CA7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