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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要推動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何時實施?限制使用對象為何?

    呼應聯合國及國際對海洋塑膠垃圾議題的重視,並維護海洋生物及環境,養成民眾自備購物袋的習慣,達成垃圾減量的目的。自民國91年7月起分階段實施,原有管制對象為(1)公部門、(2)私立學校、(3)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4)量販店業、(5)超級市場業、(6)連鎖便利商店業、(7)連鎖速食店公部門等7類場所,107年1月1日起新增(8)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9)醫療器材行、(10)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11)書籍及文具零售業、(12)洗衣店業、(13)飲料店業、(14)西點麵包店業等7類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