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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期食品、鹽、調味料或油品可以回收嗎?

    家戶中過期的調味料,因數量較少,尚不致影響作為豬食飼料之品質,可分類為養豬廚餘回收,至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勿置入養豬或堆肥廚餘。非家戶每日平均垃圾及廚餘排出量達30公斤者,應交由民間代清除處理業者清理,並依其清理規定辦理。相關疑義請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02-27208889轉7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