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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對於低收入戶租金補貼的審核結果不服,是否可以提出申復?

      

    申請人如不服審核結果,可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或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 檢具相關新證,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申復。若申復經審核通過後,其補貼資格溯及至受理申請之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