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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外交部協助接待外賓之技工、工友。7.首長、主管以及獲有配車人員之駕駛(不含中央部會首長駕駛)。以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其工時限制為何?

    1.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2. 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6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