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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遊戲場業應遵守之營業時間及容留青少年規定為何?

    按「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定,普通級電子遊戲場,不得放任未滿15歲者於上課時間及夜間10時以後進入及滯留;限制級電子遊戲場,不得放任未滿18歲者進入。另按「臺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普通級電子遊戲場業不得於夜間10時至翌日8時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