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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經寄出或辦理完成資遣通報,要如何進行更正、變更或撤銷?可以直接重新通報嗎?當初通報若是採線上通報可以直接線上辦理更正、變更或撤銷嗎?

    事業單位辦理完成資遣通報後,無論原先為線上或書面方式辦理,若需要進行通報內容資料變更、更正及撤銷,皆需以書面方式辦理,切勿重複通報。

    1、變更、更正原通報內容:請列印原來通報的資遣通報資料2份,在書面資料上以有色筆註明需變更的內容的原因,加蓋公司大小章後,1份掛號郵寄至本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收)、1份掛號郵寄至本市就業服務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收)。

    2、撤銷原通報:請事業單位製作一份簡要說明書,說明事業單位通報情形及通報被資遣員工基本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並註明需撤銷資遣通報原由,且加蓋公司大小章,共計製作2份,其中,1份掛號郵寄至本局(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收),1份掛號郵寄至本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臺北市就業服務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