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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登記哪些案件可請商業處代轉國稅局申辦稅籍登記?如何辦理?

    郵遞或臨櫃後送之商業登記申辦案件,可併案填具「代轉營業人設立(變更)稅籍登記申請」書(檔案得於本處商業登記主題網下載),將申辦稅籍登記文件一併檢附,本處於核准登記時協助影印核准公文抄件,連同稅籍登記文件轉送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營業登記收件窗口。如仍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中午不休息)利用臺北市商業處為民服務電話:02-27208889/1999轉6491或648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