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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開社區治安會議之目的、機關之作為與民眾如何參加?

    (一) 目的:為貫徹改善治安人人有責及警政社區化理念,有效運用社區人力資源,循自動與互助精神,凝聚居民關心社區治安共識,從事治安綜合規劃,共同締造平安家園。

    (二) 機關之作為:

    1.社區治安會議開會時,以簡報及宣導短片搭配報告。會議資料含現行重要政策、轄區治安狀況分析、刑案發生查獲統計比較、治安斑點圖、犯罪趨勢分析、勤務策進作為及預防犯罪宣導資料。

    會議應針對年度社區治安會議工作主軸(方向)及社區內治安需求,設計主題研討提供最新資訊。

    2.社區治安會議開會日期、地點、主題,由分局於開會前上網,發開會通知單或以其他方式公告,供民眾查閱參與。

    3.參加會議出席人員,應廣邀轄內主題相關民眾及民間團體代表參與(如防詐騙相關民眾為60歲以上長輩、民間相關團體為金融機構、超商、老人相關福利團體、基金會、服務中心等;如防竊盜相關團體為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商圈協會等),並邀請各階層熱心、專業人士與會,以擴大社區居民參與及增進會議效果。

    (三) 民眾如何參加:民眾透過公告等得知會議訊息,可聯繫主辦派出所、分局或透過里長等表明欲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