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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敬老卡服務對象及應備文件為何?

    申請敬老卡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之年滿65歲之老人、55歲原住民及居住本市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之65歲外國人。
    註:本市長者可於年滿 65 歲(原住民長者於年滿55歲)當月任一工作天提出申請。
    (如當月第一個工作天適逢假日,則可提早於假日前一工作日至區公所申辦,惟仍必須於年滿65歲(原住民55歲)當月始得使用。)


    申請人應備下列文件至臺北市任一區公所社會課申請票卡:

    一、敬老悠遊卡:國民身分證正本(外國人準備外僑永久居留證)、2吋彩色照片1張。55歲以上原住民另備戶口名簿。

    二、委任代理人申請票卡者,請攜帶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外國人準備外僑永久居留證)、2吋彩色照片1張、印章,另提出委任書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註:敬老悠遊卡為記名卡,僅限本人使用,如提供他人使用遭查獲,除停權外,另需依照相關交通運具規則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