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依規定獎勵金應於每年一月、七月之第一日起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前半年獎勵金,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障管理課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5310、531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