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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動產經紀業及經紀人員應該遵守那些義務與責任?

    一、加盟經營者應標明加盟店或加盟經營。 二、營業處所明顯之處應揭示證照書件。 三、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 四、廣告銷售內容應真實。 五、重要交易文件應由經紀人簽章。 六、製作不動產說明書提供解說。 七、收受文件應掣給收據。 八、保守他人秘密。 九、故意或過失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應遵守公會訂定之經紀業倫理規範。 十一、不得拒絕主管機關進行業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