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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給勞工,「各項目」應該要包含哪些項目?

    依新修正之勞動基準法第23條新規定的用意,旨在要求雇主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也就是詳細的「薪資單」)給勞工,其中,當然應包含工資總額、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延長工作時間時數之金額、休假、特別休假及其他假別(出勤)之金額及其計算,及其他法律規定之項目(包含: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職工福利金、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特休未休之日數支工資數額等),詳細內容將於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予以規範。
    「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之參考範例,詳如附件。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含勞動條件檢查組)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15-7018、3325、3327、3349;02-23026355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