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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新聞稿-1100401北市府重申無預設校長人選,北市大指控子虛烏有;北市大應秉持專業、法制、公開儘速啟動校長遴選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綜合企劃科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請轉交媒體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綜企科李素禎科長  27256348、0939327510
    新聞聯絡:教育局林奎宇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10年4月1日(星期四)
    【主題】:北市府重申無預設校長人選,北市大指控子虛烏有
                     北市大應秉持專業、法制、公開儘速啟動校長遴選
    教育局再次重申,大學法第9條規定,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織運作辦法,國立學校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立學校由市政府定之。臺北市105年修訂之市立大學組織及運作辦法業於105年7月1日發布於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且刊登市府公報第122期,行政院於105年8月29日備查,且依教育部109年7月28日函釋修正條文經行政院備查在案,現行規範未有調整修正,北市大應依現行規定處理。前項揭示運作辦法法制作業完備。該校逕以學校會議決議反對依大學法授權且完成法制作業之運作辦法,顯現校長及主秘無法學素養,甚表遺憾。
    有關北市大110年4月1日新聞稿指控(略以):「市府有意官派校長之臆測在校內不脛而走…毫不掩飾其積極護航特定人選之意圖….」教育局嚴正澄清,該校既未依法訂定遴選要點亦未啟動遴選作業,何來官派校長之說,指控子虛烏有。
    另北市大新聞稿指控教育局陳述該校校務會議悄悄開會一節,教育局說明相關重要人事案應以學校為主體公告,且該校代理校長一案,係屬重大人事案,應以討論案方式進行,該校卻在校務會議臨時動議方式提出;教育局譴責該校發言人主秘曲解原意,令人不解。
    教育局曾2度行文北市大並列席校務會議說明市府尊重推選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之人選,並善意提醒北市大遴委會之組成應留意性別比例及適時傾聽2個全校性校友會心聲。
    本府重申無預設校長人選,北市大自副校長、5院院長及各系所學術主管等人才濟濟,相信有更好的校長領導校務,教育局期許校長傾聽接納校友會、更多教師及學生之心聲,遴選更好的校長,共謀校務邁向頂尖大學,教育局再度呼籲北市大應儘速啟動校長遴選作業,若漠視法制及期限,戴校長涉嫌怠於執行職務,不排除依相關規定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