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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麻是否會成癮

    • 發布機關: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 聯絡人:仁愛院區 藥劑科 黃厚軒 藥師

    發稿日期:113年4月18日


    大麻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為全球第四常用的精神活性物質,僅次於酒精、咖啡因及菸草,源自於天然大麻植物物種的產物及其衍生化合物。「大麻素」為生物活性化學物質,天然存在於植物體中,其成份常見的是「四氫大麻酚(THC)」及「大麻二酚(CBD)」。前者主要為致醉成份,有鎮痛和止吐作用,具成癮性,會引起興奮感;後者傳統上被認為是無毒且無精神活性的,但可能具有抗焦慮之特性。


    我國目前全面禁止大麻的使用,部分國家開放醫療甚至是娛樂用途。醫用大麻主要為不同濃度和比例的四氫大麻酚(THC)與大麻二酚(CBD),可用於治療慢性疼痛及化療引起的噁心和嘔吐,其它用於治療嚴重或持續性肌肉痙攣(多發性硬化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罕見的兒童癲癇、愛滋病代謝症候群、癌症相關的惡病質及安寧療護。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藥劑科藥師黃厚軒表示,長期使用大麻後的戒斷,通常發生在突然減少劑量或停用後24至72小時出現,戒斷強度取決於長期使用之劑量或頻率。症狀包括煩躁、憤怒、焦慮、憂鬱和睡眠不安,多數急性戒斷發作都是輕微的,無需正規治療即可緩解,大約一至兩週後消退。


    「合成大麻素」之化合物結構,與天然植物大麻素不完全相同,卻具有類似的作用,其影響的生理反應與天然大麻素相似,戒斷症狀可能會引起臨床上顯著的生理反應,例如交感自主神經亢進,導致心搏過速、高血壓、出汗、癲癇發作及精神狀態改變(如精神病、譫妄等)。


    黃厚軒說,現今部分對大麻持開放態度的國家,其法律規範分為完全合法、僅醫療用、除罪化及容忍度高的四個階段,目前我國將大麻列為第二級毒品,少部分名人因施用或持有而面臨刑事責任。大麻具成癮性,會造成心血管方面的疾病,尤其對未成年的腦部神經發育傷害更甚,其所具備之醫用價值,應在充分權衡利弊後,討論是否開放「醫療」甚或是「娛樂」使用,值得國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