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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管處內政部考評北市建築施工管理績效全國第一,因應京華城拆除工程事故強化施工計畫審查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施工科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建管處前於內政部營建署「109年度建築物施工管理業務考核計畫」榮獲都會型甲組第一,並連續兩年榮獲「特優」的殊榮。
    因應109年6月20日京華城拆除工地樓板倒塌重大工安事件,經內部詳細檢視原因為建築法第7章雖訂有拆除管理專章法規,但無開工、竣工等完善規範事項。
    建管處表示為加強建築法未詳細規範之拆除工程管理流程,特訂定「臺北市拆除執照施工管理作業要點」,除加強建築法未規範之拆除工程管理流程明訂拆除執照有效期限、開工應檢附文件、拆除廢棄物剩餘資源應完成階段等應辦理事項外,並為加強建築物拆除工程規模達地上十層以上或其他情況特殊之建築物,送相關專業機構審查拆除施工計畫書時,併納入當地居民意見,故特規定應於送審前,需邀集周邊居民辦理說明會,並於召開前七日需通知所轄里辦公處,作成會議紀錄作為附件一併送審,以供專業機構參酌。
    「臺北市拆除執照施工管理作業要點」將於10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期盼達成提升拆除工地施工安全、減低施工造成周邊環境衝擊,以維本市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