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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業場所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線上申報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使用科
    • 聯絡人:鄭大川專門委員
    • 聯絡資訊:1999轉8352

    因應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指引,本市部分營業場所將陸續復業,為兼顧防疫管理及公共安全,建管處要求特定營業場所必須透過本府「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系統完成線上申報作業,並將自主檢查表張貼於出入口明顯處後始得復業。
    建管處處長劉美秀表示,要求特定營業場所復業前,業者針對自主檢查申報項目之「走廊」、「直通樓梯」、「安全梯」、「防火捲門或防火門」、「緊急進口」等5大項目逐項自主檢查,並拍照存證上傳,以確保場所逃生避難動線通暢無阻。營業場所經自主檢查合格,並完成線上申報,建管處將提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為復業申請之參考依據。建管處進一步強調,為展現市府維護營業場所公共安全決心,也為消費者積極把關場所使用安全,建管處將針對應辦理自主檢查案件進行現場不定期抽檢。倘經稽查為申報不實案件,將立即依建築法裁罰6至30萬元罰鍰,決不寬待。
    劉美秀處長強調,營業場所除了應做好各項防疫管理工作外,建築物公共安全不容打折,呼籲營業場所之經營業者能將公共安全自主檢查紀錄表,列印紙本張貼於出入口明顯處,供消費者辨識,使消費者安心。有關自主檢查紀錄表格式部分,可於「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首頁>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都發局>建築管理工程處>建築物動態安全檢查系統>書表下載>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表)下載。並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申報 (路徑:首頁(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都發局>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自主檢查系統>網路申辦),操作說明請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