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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未成立管委會的老舊社區有福了,首次報備成立者優先補助共用維修費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鄭大川專門委員
    • 聯絡資訊:1999轉8352

          為增進公寓大廈維護管理成效及提升居住安全,臺北市補助管委會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第一階段將於6月1日至6月30日開放,補助對象為84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前領得使用執照之7樓以上建築物,補助項目包含「消防設備、安全門維護」、「共同走廊、樓梯間、退縮無遮簷人行道及開放空間地坪飾面維護」、「水塔、蓄水池清洗」、「開放空間兒童遊憩設施、照明設備維護」、「共用排水溝維護」、「外牆纜線共用線槽維護」、「樓梯間防墜設施維護」。


          建管處處長虞積學表示,老舊公寓大廈多年缺乏管理,除社區環境衛生問題影響居住品質外,消防、公安設備損壞更直接影響居住安全,為鼓勵還未成立管委會的老舊社區儘快成立,不僅能於今年6月1日優先申請補助,其補助金額也再提高5萬元,最多可獲得25萬元補助。


          虞積學進一步說明,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方式,由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檢具六個月內之相關修繕資料提出申請表送至建管處公寓大廈科即可,相關資訊可至建管處網站(首頁>檔案下載>申請書下載>公寓大廈科>【臺北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維護修繕費用補助申請】相關表格)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