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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巨蛋工程進行地坪防水屬14項安全維護工項 看台版清洗屬環境維護無涉施工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施工科
    • 聯絡人:洪德豪主任秘書
    • 聯絡資訊:1999轉8351

    有關報載大巨蛋工程巨蛋棟與旅辦棟間進行混凝土澆置一事,經查係進行地坪防水工程,屬14項工項之防洪排水工程,可防止地下層鋼構鏽蝕,亦屬14項工項之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而看台版清洗屬環境維護,無涉施工。
        大巨蛋工程前因有79處主要構造與核定之建造圖不符,違反建築法第58條規定,都發局於104年5月20日勒令停工。遠雄公司不服停工處分提起行政訴訟,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確定停工處分合法無誤,目前工地仍屬違反建築法第58條停工處分狀態。為維護公共安全,依建築法第63條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針對載重、水浮力、鏽蝕及坍塌等問題,工地仍應有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相關措施。遠雄公司前提出14項安全防災維護工項,經都發局會同建築、土木、結構、大地等專業公會代表透過公平、公正、客觀及專業審議後同意施作。
        建管處表示,大巨蛋工程為改善地下室進水情形,防止鋼構鏽蝕造成公安危險,自今年2月中開始進行旅辦棟周邊及與巨蛋棟間地坪防水工程,施工順序略為塗布防水漆、鋪設防水布、測試無漏水情形後於上方澆置混凝土,每周施作照片先前已公告於「台北大巨蛋公開資訊專頁」(https://dome.gov.taipei/),每周三定期會同專業技師公會聯合檢查均未認定有違規施作情事。另同仁近日於巡查時即已發現有工人以高壓水槍清洗看台板,因屬環境維護無涉施工。為防範遠雄公司違法施作其他工程,將持續每日不定時派員進行巡查及每周三定期會同消防局、勞檢處、環保局及專業技師公會聯合進行安全檢查,公開透明絕不允許遠雄公司違法施作其他工項。
        建管處再度強調市府堅守公共安全立場從沒改變,遠雄公司已完成都市設計、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審議,涉及建造執照變更設計部分,仍應俟領得執照後始得申請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