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114年3月底止,本府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註:除1月債務資訊調整於出納事務整理期限結束次日(遇例假日順延)前公告外,每月10日公告前一個月之債務資訊;
向非營業特種基金或專戶資金調度情形表按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