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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3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4-16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蕭伶伃、周榆修、謝慧娟、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鄭佳良代)、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林淑華代)、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顏邦傑(沈志藏代)

    列席

    莊淑花

    壹、頒(獻)獎
    一、頒獎
      表揚本府108年模範公務人員。
    二、獻獎
      (一)本府榮獲全球智慧城市聯盟「第1屆GO SMART Awards示範獎」優勝獎。
      (二)本府榮獲「2019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

      主席致詞:
      (一)本府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計遴選出31人,每人頒發獎金5萬元外,更重要的是給予獲獎者榮譽感。各位均係本府各局處佼佼者,請首長日後於機關內有適當職務出缺時,應優先拔擢模範公務人員,提供優秀人才升遷管道。
      (二)本府榮獲全球智慧城市聯盟「第1屆GO SMART Awards示範獎」優勝獎及「2019智慧城市創新應用獎」等獎項,要特別感謝資訊局及各機關長期以來推動智慧城市之辛勞,提供市民更優質服務。
      (三)全面e化為本府重要政策,由秘書長擔任PM,推動目標除各式表單應於線上下載、登錄外,申請流程及認證方式亦須於網路作業,如有窒礙難行處,請提報市長室會議。全面e化將由上而下進行,請資訊局主動透過資訊一條鞭制度,或徵詢專家意見研議推動方案,本府有8萬員工,全面e化絕非易事,建議可汲取先進國家或大企業之成功經驗。
      (四)校園e化計畫甚為重要,本府規劃投入16億元推動,如本市推動成功,臺灣各縣市勢必跟進,請教育局研議執行。
      (五)重申本府為服務團隊,係以服務市民或提升民眾福祉為目標,請依法行政。
    貳、宣讀本府108年4月9日第203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重新招標案。(社會局)

      陳副秘書長補充報告:
    針對本委託經營案,請再予釐清以下三點:1、營業稅為何由社會局負擔?2、懲罰性違約金之計算方式為何?3、針對稅後盈餘之處理,10%繳交社會局,60%應用於本委託案之需求,其餘30%之稅後盈餘如何處理?
    決議:
    (一)本案退回。
    (二)局處首長應熟悉權管業務,拜會專家學者,採納專業建言;首長應利用時間進修,終身學習。本府晨會不處理技術性問題,只處理政治性問題。
    (三)局處應提升幕僚之專業能力,協助首長進行決策,各案應有PM專責管理,並隨時讓首長了解執行進度。
    (四)本人致力推動公文減章,公文流程簡化及電子化為本府迫切進行之變革,請秘書長研議可行作法,並縮短公文平均辦理時效,俾提高公文效率。有關索取市長墨寶案,請各局處直接處理予以婉拒。
    二、友邦貝里斯首都貝爾墨潘(Belmopan)擬與本市締結姐妹市案。(秘書處)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陸軍保養廠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公宅案,可帶動周邊老舊房舍都更,因斯文里三期都更僅為個案,能否複製其SOP與成功經驗尚有疑慮,現水源二、三期及南港區已設置都更專案駐地工作站。實踐是檢驗的唯一標準,outcome決定一切,目前市政瓶頸在於都更,應善用都更中心積極推動,並留意「南港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6年條款之限制,評估駐地工作站辦理成效,作為協助地區推動都更參考。
      (三)新港文教基金會創辦人陳錦煌醫師,利用校舍作為中輟生之關懷據點,成效良好。鑑於15至18歲中,中輟生約佔吸毒總人數一半,中輟生問題倘政府不積極處理,極易成為社會問題的未爆彈。請教育局協助新民國中與新港文教基金會聯繫,參考該會運作方式,透過公私協力,期建立成功範例推展至全市;另本人發現有些國中會考成績C等級之學生超過40%,屬弱勢學校,請教育局臚列國中會考學生成績C等級超過40%之學校予以重點輔導,本案請蔡副市長整合,召集教育局、社會局與警察局等相關局處,以新民國中為例,研議處理對策。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本府所有市政顧問的聘書均已寄送,希各局處於4月底前完成召開市政顧問座談會;倘未及辦理者,請先探詢各市政顧問有意願參與之時間,並於數位表單整合平台─座談會管理系統落實登錄。
      (二)有關公文全面e化事:
       1.公文全面e化與減量、加快時效、減章等提升公文效率,涉及流程改造,請各機關配合檢視;另公文無法e化,如公文保存年限超過30年之檔案,請條列無法e化原因,市長已責成本人洽詢中央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求修改法規。
       2.網路提供之各式申請表單,應採線上申請、線上簽核流程並認證,公文陳核過程亦務必全面e化;惟據了解,部分表單因涉及申請人須親自到場辦理或其他困難處,請局處全數予以條列,俾研議以修法方式或府內自行克服等方式逐步解決。換言之,原所列L0、L1、L2之階段,現依市長指示,均列於L2階段,相關訊息亦已透過主任秘書會報予以宣導,請各局處首長於局(處)務會議再次提醒主秘,針對上述2項業務,務必向同仁宣達。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列管案,請各局處首長務必掌握辦理進度,「自己的局處自己救」,推動方向一旦確認,請儘速執行。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本會期第1次定期大會之市長施政報告已結束,感謝各局處首長協助,對於議員所提各項議題請積極妥處,並向議員說明辦理情形;倘有議員提及將於市政總質詢再行就教之議題,請務必掌握辦理進度,於總質詢前儘速處理。
      (二)議會各黨團陸續提供市長專案報告之議題,請各局處掌握備妥相關資料,府會聯繫工作小組會於政黨協商時協助進行溝通,亦請局處事先評估是否列為專案報告議題。
      (三)部門質詢已完成民政部門質詢第2天,各部門工作報告也陸續展開,請各局處檢視工作報告與市長施政報告之內容有無落差,避免因資料不一導致對市府之批評;對於議員索資,請儘量配合議員要求,倘無法完成,請提前溝通說明,避免誤解,以展現本府誠意及行政效率。
      (四)各局處函送議會之議法案,請隨時掌握進度,並加強爭取議員支持,後續請各局處填報拜訪議員意見紀錄表,提交秘書處機要組彙報。
      (五)業已安排市長於4月17日中午11時30分拜訪時代力量黨團,說明本府本會期重大政策及優先議法案,其他黨團亦積極安排爭取支持,請相關局處首長配合出席說明。
      (六)本日議程社會局所提兆如老人安養護中心委外案,由於須送議會審議,府會聯繫工作小組多次提醒,建議局處應在開議前,將本會期須送議會審議的議法案,儘速提報市政會議,以展現市府效率,建請類似案件,各局處務必掌控時程,依限提報。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梅約診所(Mayo Clinic)位於明尼蘇達州人口僅5萬人的小鎮,卻能成為全世界治癒率最高的醫院,即因秉持百年優良文化,不接受「It is not my business」的態度,而將「病人的事作為全體員工的事」;從今年開始,本府要從改變文化做起,每位市民的事情即為全體公務員的事。請秘書長協助盤點本府各項業務責任歸屬不清之案件,如陸橋清掃、公園公廁清掃、敬老卡搭車受限等案,擬訂通案適用之處理原則,以釐清歸責機關。
      (三)本人上任後,本府貪瀆案大幅下降,惟部分案件肇因於制度不合理,例如衛工處技工貪污案;請首長養成看報表之習慣,檢視權管工作系統內之不合理制度,並應勇於處理解決;本案請於1個月內提出改革計畫,6個月後再次檢視。
      (四)有關社會局奇岩樂活大樓停工案,請蔡壁如顧問召集社會局與捷運局至市長室報告,釐清停工爭議;另北一女宿舍重建為「臺北NPO聚落」案,去年10月完工至今仍無法開幕,請相關局處提報市長室會議。
      (五)本人勤於拜訪企業並參與民間活動,但不欠任何人情,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偶有接獲民眾陳情案件,請本府公務員秉持服務團隊精神,盡力完成,遇有不合理處勇於拒絕,全程依法行政。從今天起要建立新的政治文化: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依法行政;合理合法;儘量服務人民。
    伍、臨時動議
      地政局張局長口頭報告:
      社子島安置計畫於4月13日在士林區公所舉辦聽證會,超過400人到場,本局會針對與會代表之建言,對安置計畫內容進行研議,提報市長室會議,取得共識後,再辦理說明會與居民溝通。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社子島問題已累積48年,實屬歷史共業,請李副秘書長擔任PM,率相關局處合理研處,絕不債留子孫,這一代能解決就解決。至關渡平原未來之計劃亦應說明清楚,勿讓違建四處滋生而無法善後。
      (三)政府講話要可信,法律係讓人民遵守,而非參考用,法規一旦公布就要執行,倘有困難即修改,條通地區問題應解決,現在可解決的就現在處理。
      (四)本市消費者應願意購買價格稍高但具有產銷履歷的肉品與蔬果,而政府的責任在於確保標示與產品相符,請市場處利用環南市場與大龍市場改建,尋找有意願的攤商配合,提供產銷履歷與潔淨環境,以提高臺灣農業水準,並建立可信的社會;另北農公司27%的蔬菜來源係雲林縣,現本府推動無現金交易,請產業局積極與產地溝通配合辦理。
      (五)同仁應認真工作,並養成「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文化,大改不易,如年金改革,小問題容易解決,政治成本低,勿待成為大問題時,難以處理。
     

    散會

    2019-04-16 1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