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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045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

    開會日期

    2019-06-25 09: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彭振聲、蔡炳坤、張哲揚、陳志銘、薛春明、李得全、周台竹、謝小韞、蔡茂岳、蔡壁如、周榆修、蕭伶伃(公假)、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陳雪慧、賴香伶、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易立民代)、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梁秀菊、程本清、沈鳳樑、林芳如(湯皓宇代)、余家哲、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陳曼莉代)、顏邦傑

    列席

    莊淑花

    壹、頒獎
    頒發本府許參事玄謀服務獎章及退休紀念牌。
    主席致詞:
    本府許參事即將於108年6月30日自願退休,感謝其任公職38年期間之貢獻。未來仍請與本府保持良好合作,以公私協力夥伴關係,協助本府並持續支持市政建設。

    貳、宣讀本府108年6月18日第2044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紀錄修正後確定。
    (二)報告事項三體育局李局長補充報告:「……新北市政府體育局……」修改為「……新北市政府體育處……」;另「產業局呂副局長補充報告」修改為「產業局劉主任秘書補充報告」。
    參、討論事項
    「財團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文化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文化基金會應提升自籌款比例,主動尋找捐款對象,增加捐款收入;另本市5大「城市博物館」應由文化基金會接管,思考如何組織成為有用的平臺,並永續經營,本案請予以列管,提報市長室會議討論。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針對本市廚餘處理問題,請環保局依80/20法則,規劃各單位應配合要項,提報市長室會議,後續再追蹤處理情形。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本府採購評選或審查作業補充規定一覽表修正之重要要項,請各位局處首長會後轉知主任秘書妥處,說明如下:
    1.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5人以上評選委員會,刪除17人之上限規定,並修正本府出席最低出席人數。
    2.機關辦理評選作業遴聘「專家學者」,不得為政府機關現職人員。
    3.財政局主導之BOT促參案件,因修訂財政部促參評審辦法尚未實施,爰本次未配合修正。
    (二)市長專案報告與市政總質詢已於昨日結束,針對市長與各首長承諾事項,請各權管局處首長務必依限完成。
    (三)昨日議會進行大巨蛋專案報告,有議員向本府索取尚未核定之都審委員名單,作為質詢議題,請各機關對於尚未奉核之內部資料,不宜事先提供。
    (四)臺北市議會下會期將於9月10日開議,109年度預算籌編在即,請各局處首長妥處,以利預算審議順利通過。另針對大彎北段、環南市場拆遷、斯文里都更案、長照等重大施政推動議題,請權管局處務必按照甘特圖執行。
    李副秘書長補充報告:
    針對社子島開發案,將於明日晚間7時與社子島自救會推舉代表開會溝通,並加邀選區13位議員與會,會議現場進行直播。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重申本府厲行PM制度,針對議員向本府索取書面資料,請各局處首長務必指定專責人員統籌處理。
    (三)請秘書長督導秘書處同仁於議會期間進行議事側記時,務必簡明扼要,可參酌市長室會議紀錄,寫結論即可,需列管就列管。
    (四)本人反對會議紀錄寫逐字稿,重申召開會議係為充分討論與落實執行,方能提升施政效率。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一)昨日順利完成本會期最後一次市長專案報告,秘書長也提醒各局處,對於議員質詢或已錄案的局處,請依限回復。另由於本次會期首長請假過多,議長已多次要求議會開議期間,局處首長不要隨意請假,以示尊重。
    (二)上週議會大會討論本府所送106年度決算、105、106、107年度動二案,經議員表示部分局處未前往溝通,因此暫擱動二案,請局處務必重視,勿因一時輕忽而延誤議程。另對於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提出的審核意見,應先加以檢討提出策進作為,以利下會期的預算審議。
    (三)本會期本府優先法議案有賴法務局袁局長、各相關法議案的局處首長及法規會召集人王浩等議員協助,均順利審議通過,但議員亦表示下會期未必仍會如此順利,建請各相關局處應就各已過或未過的法議案自行進行RCA根本原因分析,對整個審議過程的問題提出檢討改進,作為下會期提報議案的精進策略。
    (四)市議會第13屆第2次定期大會預定9月10日召開,下會期雖是預算會期,但如有重大政策或優先法議案、政策性預算案等,至遲應在開議前,即9月3日,提報市政會議完成府內行政程序,以利於9月18日提報議會第一次一讀會。府會工作小組自6月11日已多次提醒,函報議會的各項法議案預計於8月26日進行府內提報程序,以利與議長、副議長及各黨團黨派的府會政策平臺進行溝通,建請各局處首長於內部局務會議要求列管追蹤,以利議事進行。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改造手槍已在槍擊案中佔九成一事,請警察局速提報告,由本人簽署,俾利蔡副市長出席行政院會時提案,建請中央予以管制處理。
    (三)捷運公司6月20日試辦淡水信義線(紅線)「新北投站-大安站」直通車,應解決噪音問題,倘試驗結果可行就實施,不可行即停止。
    (四)電子支付由陳副秘書長擔任PM,對政策之相關建議,請事先提報財經小組,各機關勿擅自對外發布消息。
    (五)預防勝於治療,每位首長皆可表達意見,最後由府決策;本府團隊絕不可有「This is not my business.」之態度。
    (六)本府上半年度之首長互評,請研考會在2天內儘速回收調查表,並加速辦理完成。
    (七)可用行政命令解決者,無須制定自治條例;倘決議制定自治條例,送請議會審議,各局處就要有贏的策略。
    四、臺北市戶政「人臉辨識系統」啟用上線。(民政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案成效甚佳,民政局堪稱e化最澈底的行政機關,節省人力、成本與時間,相關同仁請核予敘獎以資鼓勵。

      (三)本府各機關推動e化均應給予鼓勵,請持續努力,以精益求精。
    五、2019臺北市綠竹筍季辦理情形。(產業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2019臺北藝術三節。(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歡迎各位首長參加本活動,並登錄行程,亦請鼓勵本府同仁踴躍參與本屆「臺北兒童藝術節」、「臺北藝術節」、「臺北藝穗節」等3項文藝活動。
    伍、臨時動議
    教育局曾局長口頭報告:
    今日「嗡嗡嗡市政小蜜蜂─2019暑期市政體驗營」約60名大專生一同參與,觀摩市政會議開會過程,本次活動計3梯次,自昨日起連續4天,活動對象涵蓋大專生、高中生及國中小學生,感謝各機關之配合與幫忙,因報名非常踴躍,希明年可增加梯次。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難得本府提供機會,讓年輕學子實質參與公共事務之見習,明年可研議擴大辦理,增加見習機關名額與梯次。

     

    散會

    2019-06-25 1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