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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31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1-03-02 08:00:00

    開會地點

    市政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陳慧玲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蕭伶伃、謝明珠、林有志、謝慧娟、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周榆修、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一平、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呂新科、袁秀慧、鄭瑞成、張建智、沈鳳樑、賴彥霖、劉秀玲、巴干.巴萬、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倪永祖、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林聰明、詹天保、鄭裕峯、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于保雲、陳庭輝、高振源、陳信良、劉美秀、黃立遠、陳郭正、黃淑如、林昆虎、池蘭生、李昆振、葉梓銓、常華珍、趙光中、方越琦(林意閔代)

    列席

    陳智菡、李旻蔚、莊淑花

    壹、專題演講

    台灣設計研究院張基義院長主講「設計台灣」。

    李副秘書長補充說明:

    (一)捷運美學專案捷運公司已實質改善部分空間及服務流程,並提出組織、程序、營管及法規四大面向的變革已簽陳市長,會持續推動,將設計概念導入服務流程,訂定的規範亦會滾動式檢討。

    (二)捷運南環段及北環段業經捷運局提出討論,部分會併同未來細部設計再行調整,至東環段已請捷運局比照南北環提出研討。

    (三)設計美學改造關鍵在於局處首長,建議各首長可檢視權管業務能否擇項於2年內啟動。

    (四)設計力培訓已與公訓處及研考會討論,接續會請張院長的團隊與副首長、主秘及總工程司進行溝通,另6月底之前將以三貓計畫為核心,將地區指標系統及相關議題進行整合設計工作坊,持續與地方及各單位合作。  

    民政局藍局長補充說明:區公所係民眾易感受之單位,建請擇一辦理。

    張院長基義回應:現市府刻正辦理社宅、捷運新建及市場改建,簡報中所提及的設計及美學是導入管理階段的重要關鍵,如期待1年內即看到成果,可從學校就管理面調整,衛生所於既有服務流程優化等,將服務指標及空間等細節做到位,讓民眾有感就有美學,並非需大筆預算的新建工程,希臺北市的公共場域能將細節做到位。

    主席致詞:  

    (一)近日本人在思考政策延續性問題,檢視「2016臺北世界設計之都」活動結束後,未規劃接續作為,本人認為常任文官對辦理大型活動應形成共識,讓政策有延續性,避免成為一次性活動,俾能留下建樹。本府已成立捷運美學小組,現有21處新設車站及營運中車站及捷運地下街,可分階段規劃,請李副秘書長擔任PM,擇1、2處車站及地下街導入設計美學,建立成功範例以供依循。

    (二)市場、商圈及夜市由黃副市長督導,先組團隊提案,以2年內可辦理的優先推動,請張院長團隊與黃副市長及李副秘書長討論。

    (三)本人期待捷運局將編印捷運從無到有關於規劃及興建的60冊捷運叢書,同理公宅興建至今,亦可整理編列相關叢書,將重要概念納入供參。另臺北市EOD計畫係未來15年內重要工作,應有一位高階常任文官負責,將設計美學納入,先進行TOD,待有成功範例再供參用。

    貳、宣讀本府110年2月23日第2130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訂定「臺北市學校法人及其他非營利私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案。(教育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實驗學校已推動多時,應隨時檢視訂定、修訂法令,與時俱進,爾後請檢討策進。  

    二、修正「臺北市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服務及補助辦法」案。(勞動局、法務局 )

    決議:本案通過。

    三、本府工務局函報修正該局及所屬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決議:本案通過。  

    四、本府社會局函報修正所屬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組織規程及編制表(草案)。(人事處)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目前護理師出路多、召募不易,本案以招聘公職護理師為宜。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士北科技園區之產業規劃為本市最大招商案之一,請先進行內部相關首長會議,有初步共識,再找外部業界領袖提供意見,以帶領產業創新發展。

    (三)後疫情時代加速產業數位轉型,在數位基礎建設下,本市可參考新加坡線上教學模式,提升酷課雲的教學效率及學生的學習資源,邁向創新治理的智慧臺北。

    二、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副總聯絡人旻蔚口頭報告:近日黃副市長邀集民政局及各區區長,並與研考會及秘書處就議會案件(含協調會勘、書詢及索資)研擬精進方案,建議各局處應以源頭管理、問題導向為改進重點,避免問題向上延伸再向議員或市長陳情,進而加重同仁工作負擔,未來將請民政局建立SOP加強區公所、里辦公室及各局處區級單位的聯結與配合,並請各局處於行政區之重大開發案除通知里長亦應知會區公所,以利橫向聯繫。另針對議會案件亦將請各局處府會聯絡員加強與議員及研究室溝通說明,以簡化案件作業流程。

    體育局李局長補充說明:「2021一日北高自行車挑戰活動」標案之用字遣詞確有改進空間,感謝市長擔任此次活動代言人,帶動全民自行車風氣,也非常感謝本府相關局處首長與同仁鼎力協助。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局處首長應具有政治危機意識,用字遣詞要注意;請體育局檢討精進作為,國民強健體力是國力的展現,爾後辦理大型活動,應尋找適當專業團體規劃執行,由本府提供補助經費模式,例如:接洽路跑協會共同主辦臺北馬拉松。

    三、2020關渡x鳥x藝術—來去關渡共生活整合行銷成果報告。(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要成為一個漂亮、具有文化水準的城市,可從區域整合及每年固定舉辦系列主題活動做起,身為臺灣首屈一指的國際指標城市,除了推動各項前瞻軟硬體建設,亦逐步為城市注入創意及溫度,如杜鵑花季以市花「杜鵑」為創意發想,結合了周邊社區等面向,營造以花為主題的城市形象,除了讓城市美學形塑北市獨有的人文風景,也能在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花卉主題呈現給市民。

    四、本市里內同時具有區民活動中心及里民活動場所之競合情形處理案。(民政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伍、臨時動議  

    捷運局張局長口頭報告:臺中捷運事故調查報告書600頁,本局歷次開會意見均已納入書中,補充資料近2日會送到臺中市政府,並與中捷公司及臺中市政府交通局討論相關問題妥適性,希望再召開1次會議就能定案,他們亦在規劃試營運時間。

    蔡副市長補充報告:上週四行政院會後,臺中市政府黃副市長與本人溝通,表示廠商已提出完整的報告書,希本府捷運局能針對報告書提供一些補充說明,以利臺中市政府專案委員會審查。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捷運局積極辦理,希臺中捷運早日營運。

     

    散會

    2021-03-02 10: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