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頒發本府交通局鄭副局長佳良及衛生局林副局長秀亮退休紀念牌。
二、獻獎
(一)本府榮獲財政部頒發「107年度招商卓越獎」獎項。
(二)本府榮獲行政院環保署頒發「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績優機關」特優等7個獎項。
(三)本府榮獲國際培訓總會(IFTDO)2019年「全球人力資源發展獎」-最佳人力發展實踐獎(Best HRD Practice)之「績優獎」。
主席致詞:
交通局鄭副局長擔任公職服務年資已逾39年,衛生局林副局長服務年資亦逾41年,2位副局長即將屆齡退休,感謝他們於本府任職期間之貢獻,並予以表揚。
貳、宣讀本府108年7月2日第2046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都發局、法務局)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上週市政會議,因本案部分條文有修正文字,主辦單位未清楚說明修正部分,為避免爭議,爰退回重提。
(二)擬訂自治條例應慎重,法律用字與專業使用不同,提醒各位首長,局處研議修正法案,對法規會通過條文須進行文字修正或簽辦過程經加註意見者,務必於提報市政會議時明確表達。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專業問題專業處理,自己的局處自己負責,若執行困難再行修正。
二、「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基金會係非營利事業單位,雖無規定須有盈餘,惟應合理使用,以維市民權益。
三、「財團法人台北市客家文化基金會」107年度決算書案。(客委會)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國家生技園區聯外交通案,請繼續列管至完工,因國發會審查中央研究院預算時,經國發會主委裁示聯外交通屬市區道路,應由本府闢建。昨天已邀集新工處等單位開會研商,將朝續建方式處理,並將會議結論提送市長室會議報告。
(二)上週市長室會議針對逾期案件進行討論,各權管局處如有執行疑義,請於1週內提出以利修正,摘要說明如下:
1.與軍方合作興建國宅懸帳疑義:彭副市長指示,幕僚單位應定期召開會議,兩方主辦單位開會時須強化協商能力。
2.慈航寺使用執照案仍須繼續列管,執行進度每2至3個月提報市長室會議。
3.溫泉事業環境改善案,請產業局於今年底前提報工作項目、預期目標及預定完成日期。
4.雙語教育精進報告與士林國小博物館執行情形專案報告,請教育局確認相關執行要項後,再提報市長室會議報告。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重申建立「精確的文化」,務請秉持專業,工程執行進度及甘特圖之規劃期程應確實,例如政風處主辦之議員國外參訪活動府內人數過多、熱帶雨林館雖已順利完工,惟命名與實際展示不一及工程延宕多時、動物之家興建工程案連續4年計畫與預算變更暴增、公宅興辦進度之甘特圖屢屢變更規劃等諸多案例,應引以為殷鑑。
(三)老人福利政策是本府重要施政,請社會局結合其他權管局處之力量妥研推動。針對北一女教師宿舍整修提供NPO團體,唯目前二樓工程尚未完善及預算編列等,請薛副秘書長督導社會局辦理。
(四)臺灣進步需要國家執行力、政治亦須落實人民的每一天生活,本府重大施政推動如有窒礙難行之處,請各權管局處立即請求府級長官協助;並於簽辦公文前,務必思考其正當性。
(五)本人反對一次性消費,請各局處辦理活動儘量避免製作一次性服裝。
(六)各局處業務執行如經市長室重複列管或迭次列管者,應思考重來一遍是否有辦法改善。局處首長係管理者,應親閱報表並決定政策方向,「a>1,a的n次方→∞」,務請勇於積極邁步向前。
(七)為利市政推動,公務員執行公務應以解決問題為目標,「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儘量通案解決,不要個案解決」,諸如社子島開發、吳興街海砂屋都更涉及廢除建築線指定為何拖3年、大彎北段1,678戶等影響人民權益案例,務請局處首長引以為鑑。
(八)請各局處長務必了解權管財產有無被占用、契約到期前應先研商辦理方向。
(九)為推動垃圾減量措施,先從學校做起,請教育局提醒學校,嚴格進行垃圾分類與減量。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