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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1993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18-06-19 00:00:00.000

    開會地點

    臺北市市政大樓12樓中央區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黃妙英

    出席


    鄧家基 林欽榮 陳景峻 張哲揚 陳志銘 薛春明 林萬發 謝小韞 蔡壁如 蔡茂岳 李博榮 李文宗 陳榮興 謝文貴 蘇素珍 藍世聰 曾燦金 林崇傑 彭振聲 陳學台 許立民 賴香伶 陳嘉昌 黃世傑 劉銘龍 林洲民 鍾永豐(李麗珠代) 吳俊鴻 張澤雄 謝政道 陳思宇 李得全 傅永茂 李再立 李維斌 袁秀慧 梁秀菊 程本清 沈鳳樑 曲兆祥 王崇禮 劉秀玲(謝佩砡代) 陳誼誠 曾年有 陳錦祥 顏邦傑

    列席

    游適銘 劉奕霆 王志達

    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表揚「2018臺北市公園螢火蟲季活動」有功單位及團體。
      (二)頒發本府精實管理優良改善團隊證明書(第3、4梯次)。
      (三)表揚「106年度由府列管個案計畫年終考評」績優機關。
    二、獻獎
      家防中心榮獲首屆「總統盃社會創新黑客松」競賽卓越團體獎。
      主席致詞:
      螢火蟲是生態指標,復育成功代表本市城市生態推動有成,感謝各民間團體之協助,讓臺北成為生態多元城市。同時,感謝本府精實管理優良改善團隊及府列管個案計畫年終考評績優機關,亦感謝家防中心榮獲首屆「總統盃社會創新黑客松」競賽卓越團體獎。本人近來常聽到外界稱讚市府施政效率越來越好,顯示本府團隊之努力,感謝所有同仁之辛勞。
    貳、精實管理專案第3及第4梯次成果分享。
      (一)府外檔案庫房檢調作業。(秘書處)
      (二)都市更新168專案。(都發局)
      (三)身分登記原始文件申請優化。(民政局)
      (四)開放式運動場地損壞報修流程精實。(體育局)
      (五)提升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時效。(工務局)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
      精實管理自104年由衛生局及聯醫率先推動,接續與研考會合作,迄今本府各局處皆有團隊參與。透過「精實精神」與「精實手法」改善重要流程並提升效率,本次報告分享顯見成效;市長非常重視精實管理之推動,希各首長皆能重視本專案,積極帶動部屬推行當責精神、繼續精進各項業務。
      研考會王主委補充說明:
      精實管理有三大概念:第一、找出被服務者的需求;第二、如何設計value stream,以最精準且不浪費之方式,達成被服務者需求;第三、continuous improvement,即市長常說的:A>1,A的N次方即為無限大。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努力過必有成果,希望精實管理可於本府開花結果。
      主席裁示:
      (一)精實管理如僅有少數精英與團體執行,仍無法成為文化,文化的penetration比想像慢,本案應如何推動至全府,請衛生局黃局長擔任PM,與研考會一同研議推動,如需人力、物力或委外顧問團隊,市府皆可配合。
      (二)有關都更「168專案」,本人目標係針對已達100%同意之都更案,可於6個月內核發建照。「6個月」之定義,初期以工作天計算,最後希含假日一併計算,一步步縮短日程。斯文里三期之公辦都更案為本市都更政策之重要里程碑,該成功案例建立了人民對政府之信心,後續如南機場、東門市場及松江市場等案,請林副市長親自出席座談會與民眾溝通,展現本府都更誠意與決心;另執行方式應「以案養人」,讓公務員承擔審核功能即可。
      (三)「全面小e化」政策之推動,請秘書長負責督導,包含體育局、文化局與教育局之申請案件,可參考國科會網站,以跨域概念逐步e化,期讓本府電子化政策更臻完善。
    參、確認本府107年6月12日第1992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
      (一)修正後確定。
      (二)討論事項二決議(二):「……,本要點請中正區公所先提送當地居民討論,……」修正為「……,本要點請中正區公所先提送當地里長討論,……」。
    肆、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各場館門票收費標準」第四條附表案。(體育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修正「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交通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修正「臺北市展演用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七條及第八條條文案。(都發局、法務局)
      秘書長補充說明:
      針對本府送市議會審議之法案,上週已由鄧副市長率隊至議會拜會議長,請求協助,並安排於6月20日中午進行政黨協商,擬於今日完成盤點,列出提請送政黨協商之法案,以利法案加速審議。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目前本府送請議會審議之法案,請局處再接再勵,爭取議員支持,俾法案能順利審議通過。
    四、「財團法人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106年度決算書。(產業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會展基金會從接受補助,迄今能自負盈虧,且有盈餘,顯示轉型成功,針對該會績效,可提高專業經理人薪津,以符市場行情。
    伍、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陳副市長補充說明:
      市長第一任任期將於本年12月24日屆滿,請各局處務必用心檢視施政內容與成果,對不實之報導,相關局處應於第一時間整理,並以條例式論述方式回應,方能受媒體關注,以收平衡報導之效;對未來可能發酵之議題,如國小校舍裝設冷氣問題,更應未雨綢繆,及早因應。重要政策務必清楚說明,避免外界質疑,本人自即日起,每日8時30分召開媒體處理小組會議,就媒體報導及時討論與因應,提供市長與相關局處參考,請局處接獲訊息後,迅速掌握數據並釐清論點,以利即時回應。另對於重大事件,權管局處亦應成立應變小組並通報本人,輔以具體之溝通行動,雙管齊下,始有助於危機處理,化爭議於無形。
      秘書長補充說明:
      (一)針對焚化廠煙囪彩繪圖案一節,請環保局釐清決策層級,並考量網路時代之網友意見,報府討論後對外說明;另捷運車站命名、更名或站名加註等均有規定,非單以i-Voting即可處理,此請相關機關酌處。
      (二)據媒體報導,有市長參選人提出智慧捷運月票零元之議題,其回應內容除本府所做財務分析計畫外,並可就其提出之回饋方式可行性做通盤檢討,擬訂論述後,再召開記者會清楚說明,避免民眾遭誤導。
      研考會主委補充說明:
      決策機制與品質應有學理的根據,不但是science,也是art。本會將以過去案件為例,整理決策機制(‎decision making)之學理依據,以為本府各局處參考。
      環保局長補充說明:
      木柵垃圾焚化廠煙囪彩繪圖案如以i-Voting方式,恐難以處理,故未採行,對地方不同意見,已逐一與里長溝通說明。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人係以醫學觀點檢視市政,可接受「且戰且走」的方式處理政務,因為有處理比沒有處理好,只要不斷修正,速度就會較快。對於重點新聞,授權陳副市長統籌處理,擬訂SOP,並視局處回應再行調整。
    三、一週新聞與網路輿情歸納分析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花博公園圓山新創產業聚落推動情形。(產業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五、一校一樂團推動計畫。(文化局)
      陳副市長補充說明:
      一校一樂團推動計畫構想十分良好,惟針對推動本計畫所衍生之購置樂器經費及樂團支援時數,倘有不足,是否需要增加費用或造成家長負擔等相關問題,請預為妥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散會

    2018/06/19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