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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當接續他人設立未滿5年的事業而成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可否申請本貸款?

    可以。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年齡為成年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經營事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未滿五年。
    (2)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依法完成登記未滿五年且登記地址須位於本市。

    故接續他人設立未滿5年的事業而成為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符合上開條件即具備申請本貸款資格,亦可提出本貸款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