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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如何填報及提送審查?

    (1)取得事業機構管制編號及密碼。(2)請上網進入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https://ems.moenv.gov.tw)依系統指示輸入機構管編及密碼資料,再點選右方功能列之「基線資料填報」。(3)點選上方「基線資料填報/確認」並依序填妥下方表格資料。(4)點選「許可申請、變更/異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系統會自動帶至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介面。(5)依填報內容點選「填報、變更或異動」後,再點選同步EMS資料。(6)輸入完成後,請以預覽列印功能列印出一式二份,裝訂後於每頁之間加蓋騎縫章。(7)請於清理計畫書八、用印欄欄位中用印,其「專責人員簽章」處,若非屬環境部公告應設置專責人員之事業,則毋需於專責人員簽章處簽章。(8)請檢附工廠登記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並於其上加蓋公司章,註明與『正本相符』。(9)繳交清理計畫書審查費請以「現金」或郵政匯票(受領人請開立: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繳付。(10)清理計畫書請寄送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收(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11)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若有任何疑義,請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電話0800059777)或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