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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大樓空調使用要如何申請?

    答:

    (一)使用空調人數每日最少須有10員,方可提出申請。請提前辦理申請作業,申請表電子檔填妥後,請併同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之奉核檔電子檔,傳送至表單上電子郵件信箱。使用期間之申請最長以一星期為限,若有特殊情形(如長期上課…..等)請來文專案申請。空調使用完畢請隨即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員(分機:3005、3006)予以關閉。

     

    (二)申請表單下載,詳見本中心網頁:http://tpmc.gov.taipei/→業務項目→各項設施申請→空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