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是本市市民所生第3個以上子女(第3、第4、第5以此類推),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者,皆可領取每學期新台幣500元之教育補助金,為節省人力、物力,自96學年起改為1年申請1次,1次核發新臺幣1,000元整。
- 家中小朋友若符合上述條件者,需於每學年第1學期11月30日前檢附「臺北市市民第三胎子女就讀國民小學教育補助金申請表」向學校提出申請,一年級及新轉入生需另附戶口名簿影本,學校於第2學期開學後辦理補助金發放事宜。
- 以學校為單位申請,領取期程相關問題請先洽就讀學校
- 如有疑問請先洽就讀小學
(業務承辦聯繫電話:02-27208889或1999分機1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