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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兩側商家認為劃設「標線型人行道」禁止停車,影響生意,如何因應?

    (1)「標線型人行道」視同「實體人行道」,其外側視道路條件可以配合規劃劃設禁停黃線、紅線或機車、汽車、特種車停車位。
     (2)如須禁止停車以劃設「禁停黃線」為原則。
     (3)店家客人可以在「標線型人行道」上排隊,既安全又不影響交通,車輛可以在黃線上臨停或上下客。
     (4)依本局105年11月實施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有80.1%民眾認為本計畫有助於改善交通環境,有72.5%民眾滿意本計畫,並有80.2%民眾認為本計畫應全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