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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服務業僱用之系統研發工程師與維護工程師、中央銀行首長隨扈、保全業之保全人員、電腦管制中心監控人員中以上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其工時限制為何?

    1. 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作時間,1日不得超過12小時。 2. 遇有緊急情況者,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4小時,惟下次出勤應間隔至少12小時。 3. 4週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68小時。 4. 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