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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使用在有線電視公用頻道播出自製節目?

    (1)凡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均可在公用頻道(第3頻道)播出公益性、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

    (2)本市各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係採統一播出,民眾可依照「社團法人臺北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協會」訂定的「臺北市公用頻道使用規則」申請播出自製影片。使用規則及申請書等可至www.pac.org.tw查詢,或洽詢該協會服務專線:0800-0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