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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園區場地可否出租辦理活動?費率多少?除了營業時間外?非營業時間可否配合申請單位調整?

    1.) 為方便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辦理文化育樂活動或拍攝商業影片,本處訂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管理要點」,有關自來水園區場地租借方法、費用均於該要點有詳盡規範。
    2.) 場地租用費率視租借場地位置、時段及平、假日而定,以假日租借公館水岸廣場為例,租借09:00~13:00、13:00~18:00及18:00~22:00各時段場地使用費分別為11,000元、7,000元及12,000元。民眾可上自來水園區網站(waterpark.water.gov.taipei)查詢「自來水園區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表」,或於機關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洽02-8369-5153陳小姐詢問。
    3.)場地租借時間如為自來水園區非營業時間亦可專案配合辦理租借,詳情請於機關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洽02-8369-5153陳小姐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