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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四年以自籌財源累計清償各類債務750億元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財務管理科
    • 聯絡人:周淑蕙
    • 聯絡資訊:1999分機6283

    沉重的債務負擔是都市發展的阻力之一,即使在低利率的環境下,高額債務每年所需支付的利息仍相當可觀。臺北市政府對外債務包括:公共債務、勞健保費爭議款、捷運建設自償性經費等3大塊;柯文哲市長103年底上任時承接了公共債務1,468.7億元、勞健保費爭議款226.74億元、北市應負擔捷運己營運通車之各線財務計畫自償性經費466.19億元。(含新北市部分共計522.62億元)

    首先在公共債務部分,北市府經過4年積極償還債務530.7億元,於107年6月正式脫離千億債務俱樂部,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迄今已降至938億元【附件1】,每年利息支出更是由103年底的29億餘元降至106年底的7億餘元【附件2】。

    其次是對「非設籍北市住民」高達976億餘元的勞健保費爭議款,原預定108年全數償還完畢,在柯文哲上任第一年指示「依法行政,欠債還錢,解決過去爭議」,並要求勞動局及財政局研擬縮短還款期間,於107年9月清償最後一筆攤撥金額,讓紛擾近20年的勞健保費爭議款提前一年落幕。其中郝龍斌任內於99年至103年償還749.31億元(財源包括:自籌137.90億元、舉借267.04億元、中央專案補助344.37億元),柯文哲任內於104年至107年償還226.74億元(財源包括:自籌158.19億元、中央專案補助68.55億元)【附件3】。

    第三是捷運自償性經費部分,依據捷運建設財務計畫,自償性經費在各線營運通車後30年內償還,故自新蘆線、信義線102年全線通車起就必須開始償還(初期路網無自償性經費);然而過去捷運公司所繳交給市府之租金全部納入重置基金,並未規劃償還自償性經費,直至柯文哲上任後於105年要求履行財務計畫責任,捷運局自106年度起以土地開發基金及捷運公司所交租金(變動租金1/2及超額盈餘)陸續編列預算償還自償性經費,自106至108年度合計已編列88.97億元,累計至107年可償還62.32億元。

    「欠債不只要還錢,欠債還要繳利息」,高額負債會產生過高的利息成本,讓償債壓力更為沉重,為編列債務還本及債息,一旦利率上揚就容易產生資金排擠效應;而在高額舉債下,能否創造出當初舉債時財務計畫所預期的經濟乘數效果,更是市府應審慎為之,以避免債留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