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教育局回應稿1070711重申本局5月函請教育部通案考量冷氣列為都會型城市學校中小學基本設備,非個案函報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聯絡人:翁嘉聲
    • 聯絡資訊:27256340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稿   請轉交文教記者

    業務聯絡:教育局國教科科長  鍾德馨 1999#6374
    業務聯絡:教育局國教科科員  吳小鳳 1999#6369
    新聞聯絡:教育局記者室黃喬偉研究員 0930936532
    【發稿日期:107年7月11日】
    重申本局5月函請教育部通案考量冷氣列為都會型城市學校中小學基本設備,非個案函報
    【臺北報導】
      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規定,冷氣設備非為學校普通教室基本設備,惟近年氣候變遷及夏季氣溫逐年攀升,故本局業於107年5月22日函請教育部通案考量評估將冷氣列為全國都會型城市國中小學基本設備,非以個案報備中央將冷氣列為本市國中小必要基本設備。
      目前本市公立國小普通教室冷氣裝設已達55%,公立國中普通教室冷氣裝設已達99%,賡續由家長會募款裝設,募款裝設作業流程本局已訂定「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冷氣空調需求評估、裝設募款及收費作業流程圖」,並函發全市公立國中小及家長會依循辦理,同時本局業編列預算補助學校基礎電源改善工程,107年度改善55校,所需經費2.6億元,108年度預計改善30校,所需經費約1.6億元,並搭配能源管理系統等配套措施,預計4-5年內分年分期完成;本局同步協助家長會採租用、分期付款或以購買服務方式達到冷氣裝設目標冷氣電費係由使用者付費,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未來將研議由市府籌措財源補助裝設及電費事宜;另針對契約容量調整部分,本局將會同專家學者協助學校規劃契約容量、學校用電及負載分析,以建置合理適當電量。
        智慧綠建築校園建置、節能減碳等改善計畫為教室降溫長遠之計,裝設冷氣為最後的手段,以兼顧節能及降溫之思維,提高本市國民中小學環境舒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