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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北專用垃圾袋互收 5/1正式上路實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資源循環管理科
    發稿日期:108年4月29日
    代理科長:崔浩志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0937-086-533

        自108年5月1日起,雙北專用垃圾袋開始互收,雙北市民有需要時,可以使用兩市專用垃圾袋或環保兩用袋盛裝家戶垃圾後交給清潔隊清運,增進生活便利性。
        臺北市環保局今(29)日表示,雙北市長於今年的3月11日「柯侯會」中達成垃圾袋互收的共識,新北市自今年5月1日調降新北市專用垃圾袋價格,與臺北市同為每公升0.36元,為提升便利性,兩市組成「雙北專用垃圾袋互收推動小組」積極研商相關配套措施,以及修改法定公告下,雙北垃圾袋互收政策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上路實施。
        環保局表示,雙北兩市皆為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城市,也同樣因限塑政策推出環保兩用袋。臺北與新北市屬於大臺北生活圈,兩市市民的生活作息、工作及通勤早已密切連結,市民有需要時,都能輕易於對方城市的超商、超市及量販店購買到專用垃圾袋或環保兩用袋。環保局指出,雙北垃圾袋互收實施後,臺北市民可使用雙北的專用垃圾袋及環保兩用袋盛裝家戶垃圾後交給垃圾車收運,解決以往專用垃圾袋無法互用的不便,也可加強源頭減量,提升生活便利性與環保,嘉惠兩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