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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間北市府自辦大型活動比照中央規定 黃珊珊:建議民間團體盡量避免或延後取消大型密集活動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媒體事務組

    臺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26)日主持北市府因應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小組第13次應變會議,並在會後進行媒體聯訪。首先,黃珊珊表示,防疫計程車從今天開始上線,共有兩輛。到目前為止還未接到個案需求,因此都在待命中、等待市府衛生局提出需求後出動。此外,交通局也有防疫計程車的備援計劃,會先把後補人員訓練好。

    針對北市目前疫情相關數據,黃珊珊指出,目前臺北市居家隔離11人,解列240人;居家檢疫2012人,解列2925人;以上隔離及檢疫個案中,有72人曾安排就醫。另外,目前罰款67人,失聯0人,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增加1305人。

    黃珊珊也表示,今天應變會議中也討論幾項事情,包括所有校外教學、校園大型集會活動都暫緩到5月以後再辦理,盡量將校園聚集性活動都往後挪。此外,北市府市政大樓今天則已做好所有消毒作業,而接下來會考慮未來是否在市政大樓各進出口門禁的部分就開始做包含體溫檢測及消毒。此外,市民跟市府員工未來進出市政大樓,可能會採分流方式。

    不過黃珊珊也強調,其實最重要的還是洗手跟消毒,由於市政大樓每天有一萬多人會進出、加上量體溫其實非常耗費人力,因此市府員工可以用員工證進出並自我健康管理、而進出大樓的洽公民眾應該會以紅外線的方式測量,不會再多耗費人力。市政大樓應該在這一周就會將配置及動線處理好,並開始做相關的管制。黃珊珊表示,既然風險越來越高,所以對於防護措施會做必要的升級。

    現場記者詢問,未來民眾進出市政大樓洽公,是否會考慮設第二辦公室或其他方式來分流?黃珊珊回答,第二辦公室的構想在上次的防疫會議討論過,其實臺北市最重要的就是EOC(北市災害應變中心)。因此如果真的有大規模的狀況,其實整個北市府的第二辦公室就是消防局的EOC,所以府級的部分在指揮調度是沒問題的。

    黃珊珊也補充表示,局處的部分目前已經在統合盤整各局處在府內外各地的辦公室資訊;而府級的部分,其實市長之前都希望在這個辦公大樓能有分流。以前市民是市政大樓的每個樓層都可以來、而以後希望讓市民服務的區塊,跟辦公的區塊能夠分開,趁這個時間市府也會做一些這方面的盤整。

    記者詢問有關北市有一位男子因涉及二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除被開罰外、也被強制送到集中的隔離場所一事,黃珊珊表示,他就是違規第二次。第一次就罰一萬,違規第二次就是重罰五萬,而因為怕他還會繼續違規,就將該名居家檢疫個案移送到集中檢疫場所。北市衛生局局長黃世傑也補充說明,這部分中央單位相關法規都有規定,只要第二次違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相關規定,市府這邊遇到類似案例都會依規定裁罰並移送集中檢疫。

    針對該個案,有媒體詢問市府是否考慮公布其姓名,黃珊珊回答說,公布姓名是協尋的部分才可以。以這名二次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個案的狀況,如果要公布的話,可能要中央的命令才可以。媒體續問該名違反居家檢疫者逃跑路線,黃珊珊回答說,違反檢疫或隔離者應該都是輕微的違規,這個細節她不知道,但就是有違規的事實。因為現在都是用手機監控,他只要離開那個區域,警政單位就會接到通知,現在是無所遁形。

    媒體也關切,在移送集中檢疫的部分,因為該名違反者本來應該隔離是到28日,所以是否也是集中檢疫到28日?黃珊珊表示「是的」,不會因為他違規而多增加2天。只要有這種情況,市府就是報中央、送中央集中隔離(檢疫)所,避免他再發生任何違規的行為;媒體追問,可以公布是在哪個區域嗎?黃珊珊表示,公布的部分不是都要聽中央的嗎?

    媒體詢問,對於小巨蛋的展演會有群聚的狀況,北市府有什麼立場與想法?黃珊珊表示,到目前為止,市府的立場是希望能夠比照中央。中央的規定如何,市府就比照。剛才市府團隊也跟專家討論過,兩位專家及衛生局長都認為有幾個原則:第一,非必要的活動,都希望延後或取消;第二、大型密集、集中式的場域,能夠避免舉辦活動就儘量避免,在這兩個原則底下,市府會在下一次的會議,討論有關在臺北市舉辦大型活動的建議。

    黃珊珊指出,臺北市目前為止自己舉辦的大型戶外活動,都已經取消飲食的攤位。但密集性的活動,市府的原則是如果國家劇院、國家音樂廳沒有取消的話,市府就會要求做好防疫,如果中央要求全部取消,市府當然配合。但是小巨蛋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取消後沒有檔期可以提供,這會有一些權利義務的問題,對此,黃珊珊也表示今天有要求捷運公司跟承辦的單位做一些了解跟協商,如果取消會是怎樣的處理後續,先搞清楚互相的權利義務。

    黃珊珊說,中央的規定如果很清楚、市府當然是很清楚。臺北市目前是先做建議,先把建議的部分用協商的方式看怎麼處理。因此目前為止市府就大型活動來說,還是採取個別協商處理。衛生局長黃世傑也補充表示,目前還是認為臺北市社區感染的風險較高,市府朝向大型密集場域儘量避免甚至延後取消的方向走。

    媒體問,下次會議是否就會公布市府建議?黃珊珊回答,會公布臺北市的做法。現在傳染病防治法指揮權是在中央,他有命令跟法令;因此目前為止包括各類型的活動,現在市府下去的命令可能不是法律上具體的效力,但臺北市在自己可以控制的地方就會自己處理。黃珊珊強調,目前北市無法下令要求民間團體停辦活動,但是可以控制由北市府主辦的活動。

    記者也詢問,市府用什麼樣的理由對「旺旺水神抗菌液」開罰?黃珊珊回應,這是由中央發下來的檢舉案,因為其廣告內容中有提到,該產品可處理包含燒傷或傷口引起皮膚炎、肺炎等相關醫療效能,涉及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做了醫療療效的宣傳。黃珊珊強調,北市府這邊也是收到中央相關單位的查獲資料進行查察,而依據藥事法規定,該產品為一般商品,不得涉及宣傳其醫療效能,因此市府這邊就依相關規定來做後續處置。

    衛生局黃世傑局長也補充表示,北市衛生局除了接到中央相關單位的相關資料,認為該產品有廣告誇大事實之外、市府1999市民熱線也接獲該產品的相關陳情案件,因此衛生局目前是通知業者到案說明,以釐清案情。黃世傑局長強調,目前市府並未裁罰,也未禁止發放該產品做為環境消毒使用。黃珊珊也強調,因為要等待業者來陳述意見、一切都還在調查程序中,因此目前沒有要求停用產品或裁罰;如調查後,確定有涉及相關法規的部分,屆時才會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