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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媒體報導「洗衣改付費,北市府成惡房東」,公訓處澄清「調整管理措施均符合契約約定」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

    發稿單位:總務組
    發稿日期:108年4月22日 
    聯 絡 人:李榮昌組長
    聯絡電話:29320212轉分機350

    針對22日媒體報導「洗衣改付費,北市府成惡房東,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說明澄清如下:
           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為服務本府員工,於105年11月成立職務宿舍,並於宿舍借用契約及申請簡章中載明提供洗衣機設備予住宿人「共用」,惟每月仍須由宿舍住宿費中收取相關公用水電費分攤費用,並將依宿舍借用人使用情形逐年檢討調整計收。並非如媒體報導之供借用人「免費使用」且本項調整措施於實施前,即已多次公告通知各職務宿舍借用人。
           公訓處本項調整係考量宿舍共用之洗乾衣機設備原先所採「齊頭式收取費用」方式,造成部分宿舍借用人自行洗滌衣物、亦有部分借用人頻繁使用洗乾衣機之不公平現象;統計107年度職務宿舍使用電費,較106年度即增加逾二成,同時亦使洗乾衣機故障率偏高,設備不斷故障與維修也造成其他住宿人使用不便。
           經本處全盤考量,希望在符合契約條文的前提下,建立公平合理之管理機制,遂引進自助式洗乾衣機,以「使用者付費」的方式,期望住宿人珍惜資源,共同響應「節能」的政策,並改善原「齊頭式收取費用」的不公平。
           此外,為兼顧本府宿舍借用人福利,引進之初即要求洗乾衣機廠商以優於坊間收費之價格,提供宿舍借用人方便、價廉之洗乾衣服務,並已於每月住宿費中扣除相關公用水電費用,本處108年度宿舍借用費為2,381元及2,662元,較周邊房屋租金行情為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