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頒(獻)獎
一、頒獎
(一)表揚「108年視力保健畫作徵選活動」獲獎同學。
(二)頒發「107年度各界推動新移民照顧輔導措施」最高榮譽獎。
二、獻獎
臺北馬拉松榮獲國際田徑總會(IAAF)銅標籤認證。
蔡副市長補充報告:
關於青山王宮祭,最近邀集民政、文化、觀傳局討論,並與青山宮積極協調,構想新元素與相關配套,俾傳承地方廟會文化;文化局會對場域做盤點,串聯周邊文化場館,並在109年度編列無形文化資產記錄保存與推廣預算。
主席致詞:
所有計畫於事前須完整規劃,使其能永續經營。本府是服務的團隊,不是管理的團隊,舉辦大型活動須有認養的局處,「公私協力」為辦活動成功的秘訣,「a>1,a的n次方→∞」;如青山王宮祭是臺北市最具地方特色的活動,辦理活動應考量在地化、國際化及產業化三方面,且須做數字管理,目的要讓民眾賺到錢。KM係RCA概念,辦活動須有檢討報告,依照KM精神,逐年可累積資料,以期更精進;另臺灣的Image需要做到讓對岸稱羨,那即是臺灣安全的保障。
貳、宣讀本府108年7月16日第2048次市政會議紀錄。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臺北市大同區雙連段三小段81地號等4筆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秘書長補充報告:
本案文字修正:中研院張剛維「主任」應修正為「處長」;有關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外道路工程案預算,規劃設計費概算目前先編在109年,工程費則自110年開始編列;另本案因中研院提都市計畫變更之時程緩慢,本府身為都市計畫單位,爰一併提送中央審議。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電子化為本府重大政策,自8月1日起本府全面實施,並統計各局處電子核銷率與電子發票執行率,8至10月份排名末10名之機關,將提送市長室進行檢討報告。
(三)行政要有效率,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聯外道路為重要工程,請新工處掌握時程先進行預算編列,並持續與中央溝通。
(四)有關社子島防洪計畫,目前雖已送至行政院,仍須追蹤被卡在哪裡,並儘速解決問題,時間即金錢,不要浪費時間。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秘書長補充報告:
(一)有關市集整頓大變身-「市集繁星計畫」報告案,市場處擬定市集各項評鑑check list,研訂可評估量測之指標,請權管局處首長交代主秘儘速協處。
(二)本府各機關與業務相關團體座談會實施計畫,請各局處依府內規定如期如質執行。
蔡副市長補充報告:
有關黃信介紀念廣場案,因是在圓山遺址上舉行,請民政局以無形方式之召開記者會方向辦理,以彰顯黃信介先生對民主貢獻之歷史意涵。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黃信介紀念廣場案,短期方案請蔡副市長擔任PM,邀集民政局與文化局研商妥善解決;長期方案針對圓山遺址部分之處理,請文化局提報市長室會議。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陳參議慶安補充報告:
為因應市議會下會期9月10日即將召開,秘書處請各局處提報下會期各項優先重大案件,經初步彙整重大政策計有文山第一、二分局合併案等五案、政策性預算計有第二預備金等六案;另外,優先議法案則有「臺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等五案,包括:「臺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十二條之一修正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臺北市都市更新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自治條例」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四條修正草案、「臺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修正案及「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改建或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修正案等,除在此提出供各局處首長了解,未來將提報府會聯繫會報討論後簽報市長定案,仍請各該局處掌握府內法制作業期程,務必在開議前函報議會,以利與議會進行政策溝通。以上諸案,要有通過的把握,秉持市長提示「自己預算自己救、自己法案自己救」,也提醒各權管局處,函報議會的各項議案,應就議會審議過程的各該節點,提出贏的策略,並建請局處提前進行溝通說明,爭取支持,如需府級長官協助事項,也請及早通報,俾便立即因應。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
肺炎鏈球菌疫苗有資格施打者,本局皆會通知,跟流感不同的是,年長者不覺得有施打必要,但相較其他縣市,本市施打率甚高,本局會繼續努力鼓勵及方便年長者施打肺炎鏈球菌疫苗。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環南市場應遵守大數據原則,當一個計畫有95%支持,剩下5%則採用個別的方式處理。
(三)大同區人瑞生日禮金案係媒體炒作,顯為選舉戰略,生日禮金發放請民政局全市統一;疫苗施打建議以系統式處理,如HPV可透過結合學校來施打,肺炎鏈球菌施打率若不佳,可由健康服務中心事先造冊,配合老人共餐,透過民政系統合作,提升施打率。
(四)法案有絕對需要才送議會,送議會就要通過,本府沒有政策性預算,皆是民生性預算。
四、108年第2季本府一般公文減量暨處理效率成果。
(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一般公文減量暨處理效率雖有進步,仍有改善空間,不必要的公文不要簽,各局處應「先開會,再寫公文」,請首長檢視現行流程,刪減不必要核稿人員,有爭議或無法處理者提報市長室會議,以提升公文效率。
(三)目前研考會僅分析一般公文減量暨處理效率,數據低於平均數之局處,請檢討改善;另特殊公文,請研考會研議建立改進機制。
五、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與業務相關團體座談會實施計畫。(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有關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與業務相關團體座談會實施計畫,各局處於舉辦座談會後,應指定專責同仁負責:製繕會議紀錄,3天內完成會談紀錄分送、上系統填報追蹤表,填寫追蹤事項及完成日期,以利事權統一;倘涉及跨局處業務部分無法自行解決時,請洽府級長官協處,並勾選由府級列管事項,按月送權管副市長核閱檢視,並請研考會確實列管追蹤。重申「自己局處自己救」,以落實「把所有的小問題解決就沒有大問題」之施政理念,以提升施政效率。
六、108年度「本府員工滿意度調查」案。(研考會)
(一)同意備查。
(二)對於員工反映事項,10件中至少要處理5件,雖無法完全處理,仍可積小勝為大勝,每年給員工feedback,對於建議事項做不好的應即改善。本調查已邁入第5年,再進行下去可成為制度,請研考會研議建立database,透過去識別化,開放給學術界參考研究,並可用委外方式成立一個Taipei Data Company。針對填答率百分比至少40%-50%才為合理,不到20%或超過100%之局處,應視為異常現象,請逐年精益求精,方有助於市政推動。
七、路邊機車停車收費E化。(交通局)
秘書長補充報告:
本案今天早上晨會已報告。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府應逐步朝向購買服務,而非購買硬體,本案作為本府購買服務的第1個案例,請交通局局長擔任PM,於各管道極力宣傳此重要政策,如有疑問可請教秘書長。
八、2019大稻埕情人節籌辦活動。(觀傳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活動涉及飛機航班的時間,請觀傳局與民航局、松山機場保持溝通,確保活動順暢進行,煙火請準時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