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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128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1-02-02 08:00:00

    開會地點

    市政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柯文哲

    紀錄

    趙鈴鈴

    出席


    彭振聲、蔡炳坤、黃珊珊、陳志銘、林育鴻、李得全、簡哲宏、周台竹、蕭伶伃(公假)、謝明珠(公假)、林有志、謝慧娟、陳慶安、藍世聰、陳家蓁、曾燦金、林崇傑、林志峯、陳學台、周榆修、陳信瑜、陳嘉昌、黃世傑、劉銘龍、黃景茂、蔡宗雄、吳俊鴻、張澤雄、謝政道、劉奕霆、張治祥、傅永茂、李再立、袁秀慧、鄭瑞成、張建智、沈鳳樑、林芳如、劉秀玲、巴干.巴萬Bakan Pawa、徐世勲、陳錦祥、沈志藏、倪永祖、黃勝堅、薛秋火、游竹萍、林明寬、李美麗、林聰明、方越琦、詹天保、鄭裕峯、王先黎、林秉宗、江慶輝、于保雲、陳庭輝、高振源、陳信良、劉美秀、黃立遠、陳郭正、黃淑如、林昆虎、池蘭生、李昆振、葉梓銓、常華珍、趙光中、呂新科(陳慧敏代)、賴彥霖(黃銘材代)

    列席

    陳智菡、莊淑花、李旻蔚

    壹、專題演講
    中國文化大學商管所顏敏仁教授主講「從永續系統觀點談城市創新與社會發展推動策略」。
    彭副市長補充說明:
    本人督導的8個局處藉由統合各機關權管資訊系統作系統性的交叉比對,希透過「多做一步」之觀念,將各局處已經建立之大數據資訊進行系統連貫,以建構智慧城市為基礎,截至目前除8個局處之努力外,均朝向共同的2030年願景目標前進,商請主計處每年度籌編新增預算50億元,預計2030年期望值可到目標值,包括綠運輸、PM2.5可以達到WHO之標準10。本人從市長2014年的政見、2018年的改變,檢視到目前執行的情況,以及後續2年的工作計畫,看能否順利推動到2030年之永續發展目標。目前本府所缺乏的,為31個局處應該如何建立分工合作之網絡,形成一個共同目標,使局處之間不會互推責任,各權管單位之計畫能夠相輔相成,並且能夠依此而編列年度預算,這些論述將可作為向議會妥善說明預算編列之理由,建請講座提供建議。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說明:
    從市長上任6年多來積極推動策略地圖,本週六、日本府有首長共識營,奠基於策略地圖有使命、願景、核心價值、策略主題、目標、關鍵績效指標與行動方案,第2天由3位副市長針對未來2年與2030年政策計畫進行報告。去年會後本人曾對上述報告提出整合性建議,因推動策略地圖有些麻煩,導致世界的城市推動經驗不多,請講座能否以您的觀點,在本府現在推動的基礎上,提供如何可達到超越一百分的建議。
    顏敏仁教授回應:
    (一)傳統公務預算為系統性編列預算,由公務計畫以公平、公正、公開執行,並進一步思考預算執行創造的價值,成為帶動未來發展的領航,建議臺北市應該以領航的精神,以投資性支出形成城市資產。另外計畫應納入市民之參與,多讓社會企業幫忙鏈結市政建設,創造成果的附加價值。
    (二)從教育面帶動公民參與的做法,可藉由舉辦論壇,讓大學、社區非營利組織等參與,從民間角度宣導政府的政策計畫,透過政策說明會,讓民眾參與雙向溝通等,此為第一步。第二步讓民眾反思、表達,透過教育與引導崁入系統中,公民參與透過交流等機制推動與執行,目前有諸多平臺成為民眾抒發情感的管道,但相對資訊不對稱等造成困擾,臺北市政府應成為引導者,建議結合本市大學、社會企業與非政府組織建立對話平臺,成為一個生態系統。
    主席致詞:感謝顏教授之專業分享,請彭副市長洽主講者針對本府諸多建設進行系統性研議具體作法。
    貳、宣讀本府110年1月26日第2127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討論事項
    一、本府財政局經管臺北市文山區華興段一小82-1地號市有土地,擬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二、本府財政局經管臺北市北投區溫泉段四小段718地號市有土地 ,擬依土地法第 25 條規定完成處分程序後依有關規定處理。(財政局) 
    決議:本案通過。
    三、修正「臺北市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規則」案。(消防局、法務局)
    決議:本案通過。
    四、修正「臺北市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七點案。(地政局)
    決議:
    (一)本案通過。
    (二)本案新增委員2人,請慎選熟諳地方事務之有力人士,以利本市土地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業務運作。
    五、訂定「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收費辦法」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法令除日出條款外,一旦公布即應執行,本辦法修正自110年7月1日起施行。
    六、制定「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自治條例」案。(都發局、法務局)
    決議:
    (一)本案修正通過。
    (二)現行文官體制應有一定機制,建立國家文官制度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保障其不受政治干預。
    肆、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近期將公布本市後疫情時代產業政策白皮書,請陳秘書長擔任總PM全權指揮,全力推動數位轉型。
    (三)本府推行新政策時應採三階段系統推廣,第一階段先有試辦單位,第二階段鼓勵有意願者參加,第三階段全面推動,例如:里辦數位基礎建設部分由19個里試辦、校園e化由北一女試辦,後續推動均應採行三階段推廣模式,期能降低阻力並提升成功效率。
    (四)請研考會研議建立本府智庫,並與臺北市立大學密切配合,該校擁有許多本府研究計畫及資料庫,請善加利用資源。
    (五)人事任用應按照遴選制度執行。
    二、市長室會議決議事項重點報告。(秘書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三、一週新聞輿情與府會聯繫工作報告。(秘書處) 
    李副總聯絡人旻蔚口頭報告:臺北市議會第13屆第5次定期大會預訂4月7日開議,本府將函送110年度第1次追加減預算案,另請各局處準備重大政策、優先議案及法案等說帖,且應列為優先向議員說明爭取支持之案件,避免因溝通不足而影響政策推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四、110年春節期間民生物資供應暨居家天然瓦斯安檢加強作為。(產業局)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本市天然瓦斯換裝戶數雖為全國第一,但新裝戶數卻低於高雄市及新北市,請研擬推動計畫透過行政命令強制安裝,例如:新建大樓須安裝微電腦瓦斯表後才同意發給使用執照。
    五、辦理臺北市春節關懷弱勢服務措施。(社會局)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六、110年農曆春節連假期間本府府級及各一級機關應變輪值表案。(人事處)
    主席裁示:同意備查。
    七、「10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本市普查作業規劃情形。(主計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請各機關配合主計處規劃辦理。
    八、110年度本市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業經市議會三讀審議通過。(主計處)
    主席裁示:
    (一)同意備查。
    (二)今年度資本門預算編列較去年增加100億元,務請各權管局處妥善執行。
    (三)守法是個文化,倘窒礙難行就要修法,要求人民守法之前,國家務必先守法。重申本市年度總預算議會依法應於前一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審議,否則將影響預算執行。
    (四)本府110 年首長共識營將於2月6至7日舉行,請各局處思考過去6 年施政成果、未來2年施政重點及2030年中長期計畫等。
    伍、臨時動議
    衛生局黃局長補充報告:2月6、7日辦理首長共識營,為確認府級未來2年策略計畫,建議可先由3位副市長及研考會坐下來思考,經討論有共識後,彙整成在策略地圖架構下的完整計畫。
    主席裁示:
    (一)2月6日將辦理首長共識營,請各局處盤點這6年施政成果及未來2年要推行的政策,並請研考會於會後綜整並確認各局處執行的內容。
    (二)TOD跟EOD是未來影響本市最大計畫,研議如何於文官系統內持續推展該項業務。
    (三)做事認真是一個文化,有問題則改,花博園區及e化政策應秉持這樣的理念持續推行,每位首長要有能力對執行的政策辯護,市政才能永續經營。

    散會

    2021-02-02 10:28:00